上班期间员工打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03:15
2014年9月20日16时30分左右,李某在烟台某公司车间上班,其时用水管接水,搭档朱某在作业渠道上操控水阀,李某在渠道下面用水管接水,俩人一边作业一边说话,水满后,李某让朱某关水,因言语不好,朱某从渠道上跳了下来,拿着壁纸刀将李某左前臂、右手手背、脖颈致伤,后经烟台市某分局法医室鉴定为重伤。
争议焦点:
关于李某所受损伤,是否构成工伤有两种观念,第一种观念以为:劳动者非因作业原因且严峻违背单位规章制度,不应当确定为工伤。
第二种观念以为:劳动者在作业时间、作业地址和因作业原因形成的损伤,或许因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施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峻违背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不予工伤确定,笔者以为,这种知道不符合法律规则,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工伤确定的基本要素看,依照国务院新《工伤保险法令》第14条第1项的规则,员工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应当确定为工伤。对作业原因的了解也不能仅限于外表的意义,而应当结合社会生活常理,遵从逻辑规则,然后对立法原意做出正确了解。劳动者之间因言语不好,也是与作业具有必定的关联性,李某与朱某非个人恩怨,又非其他原因的私家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李某的作业动机是为了单位利益,并非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是从工伤确定的立法精力看,我国对工伤确定的立法精力是最大或许地保证片面上无歹意的劳动者,因作业或与作业相关活动中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作业病后能取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作业恢复的权力,重在保护与用人单位比较处于弱势位置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工伤确定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则抽象、罗列不明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承认案子时,往往尽或许地朝着有利于劳动者利益的视点了解,使因工遭到损伤的劳动者,在遭到损伤后能在经济上得到救助。
三是从立法意图的考虑。新《工伤保险法令》第1条规则:“为了保证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作业病的员工取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防备和作业恢复,涣散用人单位的工伤危险,拟定本法令。”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首要意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因作业形成损伤的劳动者可以取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四是从工伤确定的归责准则看,《工伤保险法令》中对用人单位实施的是无差错责任,劳动者违背安全规章形成事端,即便本身存在差错,用人单位也不能免责。因而形成的损伤责任自傲,这种观念是不成立的。
五是从现有的法律规则来看,《工伤保险法令》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三)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施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综上所述,山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为李某应当构成工伤。
争议焦点:
关于李某所受损伤,是否构成工伤有两种观念,第一种观念以为:劳动者非因作业原因且严峻违背单位规章制度,不应当确定为工伤。
第二种观念以为:劳动者在作业时间、作业地址和因作业原因形成的损伤,或许因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施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律师分析: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峻违背单位规章制度为由不予工伤确定,笔者以为,这种知道不符合法律规则,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从工伤确定的基本要素看,依照国务院新《工伤保险法令》第14条第1项的规则,员工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应当确定为工伤。对作业原因的了解也不能仅限于外表的意义,而应当结合社会生活常理,遵从逻辑规则,然后对立法原意做出正确了解。劳动者之间因言语不好,也是与作业具有必定的关联性,李某与朱某非个人恩怨,又非其他原因的私家报复而引起的打架致伤残,李某的作业动机是为了单位利益,并非为自己谋取私利。
二是从工伤确定的立法精力看,我国对工伤确定的立法精力是最大或许地保证片面上无歹意的劳动者,因作业或与作业相关活动中遭受事端损伤或许患作业病后能取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和作业恢复的权力,重在保护与用人单位比较处于弱势位置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工伤确定的有关法律条文规则抽象、罗列不明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在审理工伤承认案子时,往往尽或许地朝着有利于劳动者利益的视点了解,使因工遭到损伤的劳动者,在遭到损伤后能在经济上得到救助。
三是从立法意图的考虑。新《工伤保险法令》第1条规则:“为了保证因作业遭受事端损伤或许作业病的员工取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防备和作业恢复,涣散用人单位的工伤危险,拟定本法令。”国家建立工伤保险制度的首要意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因作业形成损伤的劳动者可以取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四是从工伤确定的归责准则看,《工伤保险法令》中对用人单位实施的是无差错责任,劳动者违背安全规章形成事端,即便本身存在差错,用人单位也不能免责。因而形成的损伤责任自傲,这种观念是不成立的。
五是从现有的法律规则来看,《工伤保险法令》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确定为工伤:
(一)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
(三)在作业时间和作业场所内,因实施作业责任遭到暴力等意外损伤的;
综上所述,山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为李某应当构成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