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制中的法律缺位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2 01:20产权制度改革是经济改革绕不过的坎。可是,产权制度改革不能孤军深入,处理国企股权分置如果有盲目性,很可能带来比如糜烂、贫富分解加快等社会问题
眼下,我国经济界热门之一,是聚集在“一个人”身上。这个人,便是郎咸平,他以为国企改制理应调动起广阔投资者的热心,而现在的成果却是少数人的“狂欢”和国有资产的丢失。
郎咸平引出的争辩,尽管才两三个月,却早已在情绪化轨道上滑了很远。有些比武乃至偏离了论题自身,以致使不明就里的人觉得是不同利益阵营间的“口水仗”,而非学术争辩。
郎咸平关于国企改制有关问题的一些观念,并不是新近才提出来的。他以为,现在国企改制,是“在法令缺位下的合法改制”,缺少公正性;作为国有资产真实所有者的人民大众并没有参加权,缺少透明性。这,其实便是他对国有企业产权改制过程中呈现的MBO(管理层收买)等导致国有资产丢失的批判的连续。这一批判,好几年前就呈现过了。去年初,一些当地搞“国退民进”指标化,言论就已深入探讨过其间法令缺位与程序不透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