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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公积金时需哪些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05:16

深圳员工因在国外或许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久居的,可申请销户提取员工自己住宅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提取所需的证明资料如下:
1.《深圳市住宅公积金其他景象提取申请表》一份。
2.员工身份证原件(供给户籍刊出证明或已获得外国护照的或在港澳台久居的,可不供给此要件;在国外久居未获得外国护照的,须供给此要件);
3.员工住宅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户籍刊出证明或永久居留权证明(在国外久居未获得外国护照的,须供给拟久居国家签发的永久居留许可证;已获得外国护照的,须供给外国护照;在港澳台地区久居的,须供给《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托付爱人处理的,须提交爱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托付其他人处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一起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托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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