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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要求赔偿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05: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路途交通事故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条规则:“以挂靠方式从事路途运送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归于该机动车一方职责,当事人恳求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当连带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也就是说,以挂靠方式从事路途运送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危害,机动车一方有职责的,超出交强险补偿规模的丢失,受害人能够独自要求挂靠人承当悉数补偿职责,也能够要求被挂靠人承当悉数职责,也能够一起要求被挂靠人和挂靠人一起承当补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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