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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信用方式,信托和银行信贷的区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7:27

在日常中,很多人都听过信任这种金融产品,不少理财小白经过查阅材料了解了信任的整体状况。听讼网小编今日要评论的问题是,作为一种信誉方法,信任和银行信贷有何差异。
1、经济联系不同
信任是依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运营主旨来融通资金、办理产业,触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当事人,其信任行为表现的是多边的信誉联系。而银行信贷则是作为“信誉中介”筹措和调理资金供求,是银行与存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发作的双方信誉联系。
2、行为主体不同
信任事务的行为主体是委托人。在信任行为中,受托人要依照委托人的意旨开展事务,为受益人服务,其整个进程,委托人都占自动位置,受托人被动地实行信任契约,受委托人意旨的限制。而银行信贷的行为主体是银行,银行自主地发放借款,进行运营,其行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限制,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强求。
3、承当危险不同
信任一般按委托人的目的运营办理信任产业,信任的运营危险一般由委托人或受益人承当,信任投资公司只收取手续费和佣钱,不确保信任本金不受丢失和最低收益。而银行信贷则是依据国家规定的存放款利率吸收存款、发放借款,自主运营,因此银行承当整个信贷资金的营运危险,只要不破产,对存款要保本付息、如期付出。
4、清算方法不同
银行破产时,存、借款作为破产清算产业一致参加清算;而信任投资公司停止时,信任产业不属于清算产业,由新的受托人接受持续办理,维护信任产业免受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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