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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11:27

弟弟在大学的时分认识了一位留学生,在大学毕业后他们预备成婚,可是是涉外婚姻,咱们都不知道怎样去处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请问谁知道的能不能告诉我?谢谢!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成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地点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般为民政机关)请求处理登记手续。
涉外婚姻登记:
请求成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裔及出国人员,男年纪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别离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自己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自己地点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乡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自己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成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成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地点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爱人逝世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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