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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费用会计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9 14:03
企业在债款过重的情况下能够经过引进外资等办法对债款进行重组,债款重组就需求对债款重组的费用作管帐处理,可使企业少交或许免缴税,那么债款重组费用管帐处理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债款重组费用管帐处理
第一种办法:以现金清偿债款办法。
以现金清偿债款办法:依照《企业管帐准则第12号———债款重组》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则,关于债款人企业来说,债款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实践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关于债款人企业来说,债款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款人已对债款计提减值预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预备,减值预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种办法:以非现金财物归还。
以非现金清偿债款办法:依照《企业管帐准则第12号———债款重组》第五条和第十条规则,关于债款人企业来说,债款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款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财物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财物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关于债款人企业来说,债款人企业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财物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款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财物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款人已对债款计提减值预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预备,减值预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债款重组的办法
债转股
也称债款本钱化。债款本钱化是指债款人将所负债款转化为企业本钱,一起,债款人将对企业的债款转化为对负债企业的股权的情况。现在,我国行政法规中规则的债转股仅限于金融机构与国有大型企来之间发作的债款转股权,即所谓的政策性债转股,但法令并没有明文禁止其他企业之间的债转股,而且,企业间债转股作为一种缓解企业资金紧缺的新手法现已得到越来越多的注重。
债款搬运
所谓债款搬运是指负债企业将其对债款人的负债转给第三方承当的行为。
债款豁免
债款豁免是指负债企业以低于债款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款,即债款人豁免负债企业的部分债款,以在必定程度上减轻负债企业的担负。豁免部分债款带来的丢失,应记入债款人当期经营外开销,但负债企业不宜承认债款重组收益。
债款抵消或债的混淆
债款抵消分为法定抵消和约好抵消两类。《合同法》第99条规则,当事人互负到期债款,该债款的标的物品种、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款与对方的债款抵销,但依照法令规则或许依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在外。当事人建议抵销的,应当告诉对方。法定抵消不得附有条件或许期限。所谓约好抵消便是当事人互负债款,但标的物品种、质量乃至数量均不相同的,经两边洽谈一致,进行的抵销。债款抵销一方面能够革除两边交互给付的费事,节约清偿债款的费用;另一方面可保证债款的效能,避免先为清偿者有遭受危害的风险,特别是在破产程序中,破产人关于债款人有对立债款时,其债款人得以抵消,革除自己的债款,然后使自己处于优先清偿的位置。
此外,《合同法》第83条规则,债款人接到债款转让告诉时,债款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款,而且债款人的债款先于转到期或许一起到期的,债款人能够向受让人建议抵销。因而,在债款重组实践中,债款抵销与第三方债款转让配套运用也较为常见。
直接融资增资减债
直接融资增资减债原则上不属于直接的债款重组的领域,但有殊途同归之效。主要是负债企业在本钱市场中招引其他资金注入,改进资金紧缺的情况,使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经过获利来归还债款。直接融资一般有两种办法,一是使用股票市场,即企业经过在境内外发行股票筹得资金,然后减轻企业的债款担负。二是发行可转化债券。
修正其他债款条件
企业间的债款一般是依据合同发生的,当一方因故不能履行合同约好的归还债款的条款时,可与对方洽谈改变合同,修正债款条件来减轻负债企业的债款危机,一般包含:降低利率、延伸偿债期限,消减债款本金或积欠利息等,在理论上能够被称为附或有条件的债款重组和不附或有条件的债款重组。这种办法适应于某些一时财政穷困,但尚有发展潜力的负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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