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男子不满被超车高速路上开枪泄愤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12:57原标题:不满被超车 温州男人高速上开枪泄愤获刑四年半
因在高速上被成心超车,温州人周某在气急败坏,向着超车的车辆先后开了两枪,上演了一场“高速惊魂”。近来,浙江温州永嘉法院以不合法生意枪支罪、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按照本条和本法第115条的规则,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没有形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
周某是温州市区人,经商为业,家庭条件不错。2012年8月30日,周某驾驭着捷豹轿车途经金丽温高速仰义段时,与同向右车道上驾驭福特轿车的张某因相互超车发作胶葛。内行进过程中,周某觉得,张某总是跟自己过不去,不只屡次超车,并且每次超车后,就怠慢速度,将其捷豹轿车压在车后,如同成心挡路。
为宣泄心情,周某泊车从后备箱取出一支仿真手枪,然后加快行进追上了张某,执政张某驾驭的福特轿车驾驭室左边玻璃上开了两枪后驾车拂袖而去。
福特车中的张某由于遭到惊吓,立刻紧迫刹车差点撞上了护栏,车窗上也留下了两个白点。此刻,同车老友记下了周某的车牌号,并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当日下午5时,公安机关在鹿城广化大街捕获了周某,在对周某家进行搜寻时,抄获仿真枪支十支。
经温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枪弹性质确定意见书确定,周某所持有的十支仿真枪支中有七支为枪支。据了解,周某平常有保藏仿真枪支的喜好,在家没事的时分就喜爱拆装枪支来消遣时刻,为此还买了许多关于枪支的书本。此次高速射击的仿M911手枪便是他平常用于防身的。
永嘉法院经审理以为,周某违背国家枪支办理规则,不合法生意以紧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七支,又为宣泄个人心情,在明知会极易形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在高速公路上运用枪支射击正在高速行进的轿车,其行为现已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产业安全产生了详细的风险,没有形成严重后果,已别离构成不合法生意枪支罪和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