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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关于单独二胎政策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9 19:57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严重问题的决议》发布,宣告我国人口与生育方针做出严重调整,爱人一方为独生子女能够生育二胎(一般来讲,独生子女是指自己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国家的二胎方针总算在喧嚣中尘埃落定,一时刻国人都在评论要不要生二胎。而生与不生,这个问题关于海口市民来说,答案却是“因龄而异”。听讼网的小编就为您收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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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口市民是否生二胎各年岁段观念纷歧
早在3个月前,在海口街头对60多名市民的随机查询中,问询市民对国家铺开二胎方针的观点,成果显现,超越七成市民表明拥护。现在“独自二胎”方针出台后,又有挑选性地查询了20位育龄妇女,发现遍及存在“年岁四字出面不生,三字出面想生,二字出面怕生”的现象。
家住平和南路的刘某本年40出面,老公是独子,两人19年前生下一个女儿,契合国家“独自二胎”方针条件,但关于是否生二胎她给了否定答案:“曾经年青的时分带我女儿都觉得累,现在年岁都这么大了,哪有精力再养一个,我仍是等着当姥姥吧。”其间几位年岁在40岁左右的市民都表明自己不会再要二胎了,除了高龄产妇生育风险外,精力不行是她们遍及的顾忌。
32岁的符某却盼着“独自二胎”方针赶忙执行,早点给自己5岁的儿子生个小妹妹作伴。“我自己便是独生子女,从小就仰慕他人有兄弟姐妹,我儿子平常在家只能一个人玩,要是能再生一个给他作伴就好了。”与符某有类似主意的不在少数,都抱着再生个孩子给老迈作伴的主意。
二、省计生委方针收效前“独自”生二胎仍违规
为了解“独自二胎”方针的执行状况,我省的负责人表明“独自二胎”尚未在我省落地施行,详细施行时刻仍需等候。但我省的生育方针会跟着国家走,等国家的方针执行之后,省里再依据我省状况评论上报,经国家经过才干施行。其特别提示,现在我省生育方针仍未变,“独自”爱人若在方针改动之前生育二胎,也属违规。
据了解,在新方针未落地的状况下,现在我省育龄爱人有下列6种景象之一的可育“二胎”:
1、经省或许社区的市病残儿医学判定安排判定,第一个子女病残不能生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2、离婚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许再婚前两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协议或许依法判定子女随前爱人,新组合的家庭无子女的
3、丧偶后再婚的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4、经县以上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组织判定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5、夫妻两边一方为独生子、一方为独生女的;
6、省人民政府规则的其他特别景象。农村居民在提早请求的状况下则遍及答应生育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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