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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司机撞伤路人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7 05:15
现在非机动车是许多的电动车的,那要是骑电动车把人给撞伤了,应该怎样处理?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电动车司机撞伤路人怎样办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网友咨询:
2016年1月10日,我骑电动自行车不小心将横穿马路的李某撞伤,花费医疗费3万余元。经交警部门确定,我负事端的首要职责,李某负事端的非必须职责。现在李某找到我说我骑的电动车超支应按机动车处理,要求我在交强险范围内承当悉数的医疗费及其他丢失共5万余元。我应当承当李某悉数的丢失吗?
律师回复:
电动自行车不能等同于机动车,你不必承当悉数的补偿职责,而应按一般侵权行为,依据各自的差错承当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界说的规则,电动自行车并不归于机动车。尽管,市场上出售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根本都超越国家规范的20km/h,但现行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范中并没有将超支电动自行车归入机动车的办理领域。故超支电动车仍应视为非机动车辆,至于超支或超速行驶仅能作为交警部门确定事端职责的一个要素。
且我国现在没有针对电动车的险种,电动车所有人无法为自己的电动车购买交强险。在这种景象下,假如电动车发作交通事端,而强即将电动车等同于机动车,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承当补偿职责,无疑加剧了电动车所有人的职责,显着有失公正。至于超支电动车的安全性问题,则应由相应的国家监管部门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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