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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相关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1 18:53
跟着离婚率的增高及房产的增值,离婚房子切割问题一直是一般家庭夫妻离婚时产业切割的首要争议地点,其不只触及两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还触及家庭其他成员、房子产权等许多问题,本文首要对寓居用产权房、运用权房及非寓居用房离婚时产业切割相关法律问题及司法实践进行剖析和整理:
一、寓居用产权房
(一)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
依照我国《婚姻法》建立的准则,婚前所购房产为个人产业,婚后所购房产准则上为夫妻一起产业。因而,承认房产是个人产业仍是夫妻一起产业要害要看获得房产的时刻点怎么确认,对此,我国现在司法实践并不严厉依照过户时刻来界定,而首要依据签定购房合同及付首付的时刻。《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清晰规则,夫妻一方婚前签定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产业付出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一起产业还贷,不动产挂号于首付款付出一方名下的,离婚时不动产由两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能够断定该不动产归属于产权挂号一方。此种状况只针对以个人产业签定合同及付出首付的状况。
实践中,还存在为了购买婚房,两边一起出资首付款的状况,房产挂号在一人或许两人名下。准则上,此种状况离婚时需求证明各自首付款付出的比例,作为婚前一起产业由两边当事人依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而婚后还贷部分则作为夫妻一起产业进行切割。
(二)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子,挂号在一方名下的景象:
这种状况应当确定为夫妻共有。
(三)婚前一方承租,婚后一起购买产权的房子
1、对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有住房婚后以个人产业购买的房子权属处理,依照房改方针出售的房子一般都与职工工龄、职务、家庭人口等要素相关,公有住房的出售价格中也包含了夫妻两边的工龄抵扣等福利待遇,因而不能简略的以谁购买房子权属就归属于谁来确定,而应该考虑到各种要素,对房价优惠的奉献巨细等归纳断定。
2、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婚前由一方承租的一般产权房子,应属夫妻一起产业,按一起共有处理。
(四)爸爸妈妈为子女出资购买的房子
当事人结婚前,爸爸妈妈为两边置办房子出资的,该出资确定为爸爸妈妈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予,除非爸爸妈妈清晰表明赠予两边。即便产权挂号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也确定两边依照各自爸爸妈妈的出资比例按份共有,除非当事人之间有其他书面约好。
二、运用权房房子
(一)离婚时髦未获得彻底产权的房子,首要是指夫妻依据福利方针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此种状况,因未获得产权证,法院在审理的时分会依据实际状况断定一方运用,获得产权证后,两边可再申述要求切割。
(二)婚前签署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未获得房产证的状况,法院一般也是依据两边实际状况断定先由一方寓居,待处理产权证后再申述切割。切割准则与前者略有不同。
(三)对承租房的处理
1996年2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子中公房运用、承租若干问题的回答》中做了一些规则,首要内容是:对夫妻两边均可承租的房子而由一方承租的,承租方可给予另一方恰当的经济补偿,假如面积较大能够离隔分室寓居运用的,能够由两边别离租住,对能够另分配房子别离租住或许承租方给别的一方处理住房问题的,能够允许。
三、非寓居用房
因为非寓居用房不存在寓居问题,与当事人的基本生活没有直接关系,因而在切割此类产业时以均分为主,一起,非寓居用房八成存在商业价值,为坚持其商业价值的完整性,一般不以什物切割为主,而以价值切割为主。在处理该类房子时,还会考虑到是否存在营业执照及业主一方等相关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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