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的财税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3 02:5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27号)规则,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依据国家有关方针规则,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许受雇的整体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别离在不超越员工薪酬总额5%规范内的部分,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予扣除。
本文依据《企业管帐准则》及有关税收规则,就弥补养老保险费及弥补医疗保险费的管帐处理剖析如下:
企业管帐准则有关规则
员工薪酬管帐准则规则,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属员工薪酬领域。企业应当在员工为其供给服务的管帐期间,将敷衍的员工薪酬确以为负债,除因免除与员工劳作联系给予补偿外,应当依据员工供给服务的获益目标别离进行处理。在“敷衍员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弥补养老保险费”和“敷衍员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科目中核算。
1.计入产品本钱或劳务本钱。出产产品、供给劳务中,直接出产人员和直接供给劳务人员发作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依据存货管帐准则的规则,计入存货本钱,但非正常耗费的直接出产人员和直接供给劳务人员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在发作时确以为当期损益。
2.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本钱。依据固定资产管帐准则和无形资产管帐准则,假如是企业自行缔造的固定资产,在缔造该项固定资产到达预订可运用状况前所发作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应计入固定资产本钱。企业开发阶段发作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契合本钱化条件的应计入无形资产本钱。
3.上述两项之外发作的其他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计入当期损益。
交税调整及对应管帐处理根
据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则,企业为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别离在不超越员工薪酬总额5%规范内的部分,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越的部分,不予扣除。
1.随薪酬调整而调整。企业为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的扣除根底是员工薪酬总额,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规则,企业付出给员工合理的薪酬、薪水能够税前扣除,假如薪酬、薪水不合理,则要交税调整。一起,企业为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也相应要调整。别的,归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薪酬、薪水,不得超越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制数额。超越部分不得计入企业薪酬、薪水总额,也不得在核算企业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
例如:某盈利国有企业丙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未享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2009年发作的薪酬总额为11000万元,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制数额为9000万元,该公司按员工薪酬总额的5%计提付出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为此,该公司在2009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时,在对薪酬总额进行交税调整的一起,也要对为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进行交税调整,调增应交税所税额(11000-9000)×5%×25%×2=50(万元)。
2.因付出份额而调整。假如企业为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的份额超越员工薪酬总额的5%,则在年终对超越部分进行交税调整。
3.2008年的处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286号)规则,关于2009年5月31日后确认的单个方针,如触及交税调整需求补退企业所得税款的,交税人能够在2009年12月31日前自行到税务机关补正申报,不加收滞纳金和追查法律责任。企业为此应进行自查,及时进行调整和补正申报。
例如:甲公司2008年发作的合理薪酬总额为20000万元,企业为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为员工薪酬总额的6%,企业在年终对超越4%的份额进行了交税调增。2009年7月,依据财税〔2009〕27号文件规则,可税前扣除的份额为员工薪酬总额的5%,企业及时对2008年弥补养老保险调整事项进行补正申报,调减应纳所得税额20000×(5%-4%)×25%=50(万元),调整企业按净利润10%计提的盈利公积50×10%=5(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5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
贷:盈利公积 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