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和起付标准是怎么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16:54

统筹基金的付出规模和起付规范
用人单位交纳的根本医疗保险费,除按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则的份额计入个人帐户外,其余部分树立统筹基金,由重庆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统一管理,统筹基金按规则用于付出员工住院医疗费和特别病种的门诊医疗费。
①统筹基金的起付规范是:
在一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
在二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
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为上年度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
1年内屡次住院治疗,起付规范在上述规范基础上逐次降1个百分点。
②统筹基金的付出限额和付出份额
(一)统筹基金对员工个人每年的付出限额为统筹区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的4倍。
(二)员工住院医疗费在起付规范以上、付出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按下列份额付出:
医疗费在起付规范以上至5000元以内(含5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员工按70%付出,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员工按75%付出,退休人员按85%付出;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内(含10000元)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员工按75%付出,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员工按80%付出,退休人员按90%付出;其余部分自付。
医疗费在10000元以上至付出限额以下的部分,45岁以下的在职员工按80%付出,45岁以上(含45岁)的在职员工按85%付出,退休人员按95%付出;其余部分自付。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