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8 06:49
保定律师解读刑法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亏本,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产业权益和社会主义商场经济次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着无足轻重的效果。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违背商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作弊必定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损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到危害然后损坏社会主义商场经济次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体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峻亏本,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体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商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剖析和证明,不听取各方面定见,刚愎自用,致使企业经营 决议计划 发作严峻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关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并吞、侵吞、私分、移用公司、企业产业的违法犯罪现象置之不理;在经济交往活动中因为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自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则动用企业资金炒 股票 、 期货 ;违反规则同意拆借资金等。
本罪属成果犯,徇私作弊行为,只要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亏本,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峻亏本,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本足以使其损失清偿到期债款的才干。导致严峻亏本的原因许多,包含 经营管理 不善、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但构本钱罪客观方面的“严峻亏本”只能是因为企业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的徇私作弊行为形成的。所谓破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因严峻亏本,无力清偿到期债款,经债权人或债款人恳求,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消除的行为。这儿所谓无力清偿,是国有公司、企业缺少清偿债款的才干的客观状况,债款人关于清偿期届满而且债权人已恳求清偿的债款,在一定时刻内一般(而非单个景象)而且继续(而非暂时的、短期的景象)处于不能清偿的状况。这儿应留意以下四个问题:
(1)正确确认清偿才干。清偿才干一般由资金、信誉和生产力 (技能、设备资料、劳动力等)三部分组成。只要一起不具备这三个条件,缺少继续清偿债款的才干,才干确认为无力清偿。
(2)无力清偿的债款,有必要是清偿期现已届至,并经债权人恳求实行而不能清偿的债款;
(3)无力清偿的债款,有必要是一般而且继续不能清偿的债款。所谓一般,是指清偿对象是很多的,而不是单个的债权人。所谓继续,是指不能清偿在时刻上的不间断性,有必要在适当长的期间内是继续的,因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而暂时没能清偿,不能认为是无力清偿;
(4)无力清偿是债款人客观上不能的经济状况,它与债款人的片面判别和志愿无关,与债款人成心中止的片面行为也不相同。
徇私作弊行为,还须形成国家利益的严峻损失才干构本钱罪。一般来说,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严峻亏本、即已形成国家利益的严峻损失,但仍有待有权机关进一步确认。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别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本钱罪。
片面要件
本罪的片面方面只能由直接成心与过错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成心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成果却不是直接成心的,亦即,其并不期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峻亏本。其对此危害成果的发作多出于过错,亦不扫除直接成心。
处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行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作弊,犯本罪的,依上述从重处分。
立案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第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形成有关单位破产,歇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许被撤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封闭、吊销、闭幕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景象。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徇私作弊,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亏本,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刑法修正案条文:
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询私作弊,犯前两款罪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打乱电信商场管理次序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0.5.12法释[2000]12号)
第六条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许严峻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2001.5:
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渎职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峻不担任任,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许破产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许破产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亏本,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行为。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产业权益和社会主义商场经济次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着无足轻重的效果。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违背商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作弊必定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损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到危害然后损坏社会主义商场经济次序。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体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峻亏本,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体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商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剖析和证明,不听取各方面定见,刚愎自用,致使企业经营 决议计划 发作严峻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关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并吞、侵吞、私分、移用公司、企业产业的违法犯罪现象置之不理;在经济交往活动中因为种种原因上当受骗后,不自动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违反规则动用企业资金炒 股票 、 期货 ;违反规则同意拆借资金等。
本罪属成果犯,徇私作弊行为,只要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亏本,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时,才构成犯罪。所谓严峻亏本,是指国有公司、企业的亏本足以使其损失清偿到期债款的才干。导致严峻亏本的原因许多,包含 经营管理 不善、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等,但构本钱罪客观方面的“严峻亏本”只能是因为企业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的徇私作弊行为形成的。所谓破产,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因严峻亏本,无力清偿到期债款,经债权人或债款人恳求,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消除的行为。这儿所谓无力清偿,是国有公司、企业缺少清偿债款的才干的客观状况,债款人关于清偿期届满而且债权人已恳求清偿的债款,在一定时刻内一般(而非单个景象)而且继续(而非暂时的、短期的景象)处于不能清偿的状况。这儿应留意以下四个问题:
(1)正确确认清偿才干。清偿才干一般由资金、信誉和生产力 (技能、设备资料、劳动力等)三部分组成。只要一起不具备这三个条件,缺少继续清偿债款的才干,才干确认为无力清偿。
(2)无力清偿的债款,有必要是清偿期现已届至,并经债权人恳求实行而不能清偿的债款;
(3)无力清偿的债款,有必要是一般而且继续不能清偿的债款。所谓一般,是指清偿对象是很多的,而不是单个的债权人。所谓继续,是指不能清偿在时刻上的不间断性,有必要在适当长的期间内是继续的,因一时资金周转不灵,而暂时没能清偿,不能认为是无力清偿;
(4)无力清偿是债款人客观上不能的经济状况,它与债款人的片面判别和志愿无关,与债款人成心中止的片面行为也不相同。
徇私作弊行为,还须形成国家利益的严峻损失才干构本钱罪。一般来说,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严峻亏本、即已形成国家利益的严峻损失,但仍有待有权机关进一步确认。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别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本钱罪。
片面要件
本罪的片面方面只能由直接成心与过错构成。行为人的行为虽是直接成心的,但其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成果却不是直接成心的,亦即,其并不期望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峻亏本。其对此危害成果的发作多出于过错,亦不扫除直接成心。
处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行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作弊,犯本罪的,依上述从重处分。
立案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第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形成有关单位破产,歇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许被撤消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封闭、吊销、闭幕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景象。
刑法条文
第一百六十八条国有公司、企业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徇私作弊,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亏本,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刑法修正案条文:
将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许严峻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严峻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询私作弊,犯前两款罪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则从重处分。”
司法解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打乱电信商场管理次序案子详细使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2000.5.12法释[2000]12号)
第六条国有电信企业的工作人员,因为严峻不担任任或许滥用职权,形成国有电信企业破产或许严峻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峻损失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子追诉规范的规则》2001.5:
十三、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渎职案(刑法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严峻不担任任,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许破产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
十四、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案(刑法第168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追诉:
1、形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国有公司、企业停产或许破产的;
3、形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