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清远市廉租房申请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7 20:18关于清远市廉租房请求资料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请求资料
(一)请求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离婚或丧偶的,供给相关证明;
(二)在户籍所在地、实践居住地或外地具有房产的证明资料,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所具有的其他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宅的,供给租借合同;有作业单位的,提交单位住宅分配状况证明;
(三)请求人及其一起请求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薪酬收入含奖金、各类补助、加班费或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据;个体工商户或出资办企业的,供给营业执照和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据;
(四)大中专院校结业后获得本市市区乡镇户籍的,供给结业证书及在本市作业的相关证明;
(五)因就学、服兵役等原因迁出户籍的,供给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六)属民政部分核定的低保家庭,供给《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金领取证,免交本款第三项规则的资料;
(七)属勇士遗属、优抚对象、移送政府安顿的戎行离退休和离任人员、转业复员军人、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以及遭到县级以上政府赞誉的劳动模范的,供给相关证明;
(八)家庭财物状况及其证明资料;
前款规则的资料所触及各类证件或合平等资料,应当提交经请求人签字承认的复印件,并供给原件核对。收入、财物、住宅面积的证明资料按下面方法履行。
收入、财物和住宅面积的核定
一、请求家庭薪酬总收入的核定:
(一)请求家庭成员属行政、事业单位员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分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
(二)请求家庭成员属企业员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分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薪酬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求家庭成员属灵敏工作人员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审阅承认并加盖公章;居住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承认后供给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审阅承认盖章。
二、请求家庭财物的核定
(一)请求家庭成员具有轿车及轿车价值的状况,由市住宅保证办提请市公安交警管理部分查核。
(二)请求家庭成员具有房产的状况,由市房产管理局查核。
(三)请求家庭成员具有其他财物的状况,由市住宅保证办提请相关部分查核。
三、现住宅建筑面积的核定
请求家庭经过商场方法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赠与、承继等途径获得的一切住宅,其建筑面积均归入申购家庭住宅面积核定规模。
下列住宅归入申购家庭现有(或已有过)住宅面积核定规模:
(一)拆迁安顿新社区住宅;
(二)自行缔造的住宅,含宅基地住宅;
(三)自有私房和经过承继、赠与等方法获得的各类私有住宅;
(四)经过商场方法购买的商品房、二手房、存量住宅;
(五)已买卖出售的一切住宅;
(六)已拆迁补偿的住宅(含以钱银方法获得的拆迁安顿款的原住宅或已签产权交流拆迁协议但未回迁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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