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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越权确定荒地所有权有效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9 23:23
咱们很多人可能会遇到有关政府机关越权承认荒地一切权有用吗这类的问题,可是因为咱们自己自身不是专业人士,所以关于这个问题都不太清楚。那么,听讼网小编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常识,一同来看看吧。信任看了以下的说明之后,你的疑问就会方便的解决了。
政府机关越权承认荒地一切权是有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承认运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能够承认给开发单位或许个人长期运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承认土地一切权和运用权的若干规则》第二十一条 农人团体接连运用其他农人团体一切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运用者一切;接连运用不满二十年,或许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一切者曾向现运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偿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具体状况承认土地一切权。
土地的有权归属团体,你家长期运用该争议地,享有土地的运用权。假如其还要侵吞,你家能够向人民政府请求土地运用权行政确权,由政府承认该争议地你家享有运用权。
我国的一切土地,一切权都归国家和团体一切。
可是,假如当地方针鼓舞拓荒,那么,开垦荒地的土地运用权归拓荒者一切,即能够运用土地,需求留意的是,此处是土地运用权,不是土地一切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 开发未承认运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同意,能够承认给开发单位或许个人长期运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承认土地一切权和运用权的若干规则》第二十一条 农人团体接连运用其他农人团体一切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运用者一切;接连运用不满二十年,或许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一切者曾向现运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偿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据具体状况承认土地一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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