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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单务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8:54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活动是常常需求签订合同的,合同的分类有许多,依据合同当事人是否彼此负有对价责任为规范,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依据是否给付获得对价可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那么什么是单务合同?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什么是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只要一方当事人承当给付责任的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两边不存在对待给付联系,一方仅承当责任而不享有权力,另一方则相反。单务合同有两种状况:一种是只要单独承当责任的状况,如在借用合同中,只要借用人负有按约好运用并如期返还借用物的责任,出借人不负合同责任;另一种状况是一方承当合同的首要责任,另一方只承当隶属责任,两边的责任不存在对待给付联系。例如,合同法答应赠与附责任,但赠与人交给赠与产业与对方的隶属责任之间不存在对价联系,因此赠与合同仍归于单务合同。
二、什么是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指当事人两边互负对待给付责任的合同,生意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发作的,在契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得以对立另一方的实行恳求权,起到暂时回绝实行己方责任的效果。现实生活中的合同大多数为双务合同,如生意、互易、租借、承包等。
三、区别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含义
区别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首要含义在于:
(1)是否适用合同实行抗辩权。合同实行抗辩权(包含一起实行抗辩权、次序实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建立以合同两边存在对待给付联系为条件,因此只要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实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矩。
(2)危险担负不同。在双务合同中,两边的权力责任相互依存、互为条件,假如一方当事人因为能够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实行合同责任,发作危险担负问题,其详细规范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有交给主义、合理分管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矩;而在单务合同中,假如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实行责任,危险一概由债务人担负,不会发作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3)因一方差错所造成的合同不实行的结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假如非违约方已实行合同,能够要求违约方实行合同或承当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有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恳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作上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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