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个人财产的鉴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8 16:19
一、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则:除非夫妻两边还有约好, 不然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的规则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则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践取得或许现已清晰能够取得的产业性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二、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产业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两边实践取得或许应当取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
(三)男女两边实践取得或许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
三、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依据婚姻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的规则武士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日子补助费归于个人产业。
四、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则夫妻一方个人产业在婚后发生的收益,除孳息和天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即孳息和天然增值为个人产业。
五、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则,婚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
(2011年9月28日吕淮波律师原创修改,不清楚处咨询吕律师)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二条的规则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则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践取得或许现已清晰能够取得的产业性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二、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十一条的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产业归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则的"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一)一方以个人产业出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两边实践取得或许应当取得的住宅补贴、住宅公积金;
(三)男女两边实践取得或许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顿补偿费。
三、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和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产业:
(一)一方的婚前产业;
(二)一方因身体遭到损伤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日子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言或赠与合同中确认只归夫或妻一方的产业;
(四)一方专用的日子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产业。
依据婚姻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的规则武士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日子补助费归于个人产业。
四、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则夫妻一方个人产业在婚后发生的收益,除孳息和天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一起产业。即孳息和天然增值为个人产业。
五、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则,婚后由一方爸爸妈妈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挂号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依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产业。
(2011年9月28日吕淮波律师原创修改,不清楚处咨询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