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移民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06:19澳洲移民部注册移民署理的有关法令和含义
澳洲政府于1992年修改了移民法,规则一切从事移民和各种签证的署理人,律师,参谋等有必要向移民部请求注册后才干执业,请求注册的条件十分严厉。主要有以下几条:
1、请求人有必要是澳洲公民或永久居民;并且没有任何刑事犯罪或民事纠纷纪录;没有拖欠债款或公司清盘等纪录;政府向全国布告两个月而无人对立。
2、请求人具有澳洲学士学位以上学历,并具有移民部认可的国立大学法令系移民法毕业文凭,经过移民部的一致注册考试。
3、每年有必要完结移民部规则的作业再教育课程并经过考试,保证注册人坚持最新的法令知识和高专业水准。
此外,澳洲移民法规则:注册移民署理人有必要只承受并提交基本上契合移民条件的请求,而不能交不契合要求的请求案件,以保证请求人的根本利益和高成功率。
澳洲移民法第281条至285条明确规则:假如没有注册而从事收费署理移民服务者,科罪后判监十年;无注册刊登广告者或假充注册署理者,科罪后判监二年;法院无权弛刑。
移民澳洲的合法权利和优势
1.具有移民签证,可屡次随意往复澳洲,落地后可回来我国或其它国家经商作业;五年内无需回澳洲寓居。
2.在澳洲住满两年后能够请求入籍,并取得澳洲护照,收支香港、澳门、加拿大、新兰、
欧洲各国、东南亚各国、日本、台湾、南美洲、南太平洋各岛国,免签证或落地签证。
3.假如移民后因经商,作业和学习等原因需当即回我国持续寓居的人士,也能够在我国
寓居两年后以如下理由请求入籍:(1)爱人是澳洲公民;(2)在我国寓居期间做了对澳洲有利的工作。
4.享用各种国际一流的福利,如免费医疗,孩子免费上学,全民退休金,收入补助,二
年后领赋闲金,等等。
5.能够担保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侄甥亲属移民澳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