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程序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3 03:16一、法律依据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第八十条;
2、《土地管理法施行法令》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
二、批阅权限
悉数占用非犁地的暂时用地由县国土资源局批阅;占用犁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的由州国土资源局批阅。
三、暂时用地应具有的条件
1、 建造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求暂时运用国有土地或许集体土地的;
2、 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犁地和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的;
3、 在城市因建造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求,暂时运用土地的;
4、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许暂时占用非犁地建砖瓦窑的;
5、 其他符合规则需求暂时运用土地的。
暂时用地不得建筑永久性建筑物和构筑物,时刻不得超越两年,期满确需持续运用的,应当从头处理暂时用地批阅。
四、批阅程序
(一)请求(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向国土资源局行政服务窗口提交材料:
1、暂时用地书面请求或请求文件(原件);
2、暂时用地申报表(被用地单位、地点城镇国土资源所、城镇人民政府要有清晰定见)(原件);
3、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分的项目赞同文件(立项文件、可研批复、初设批复等) (原件);
4、法人单位有用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5、用地勘察定界图(500平方米以下用地可用暂时用地平面布置图),要求在图上标明各点坐标。红线图上要求用地单位及被用地单位签字盖章认可 (原件);
6、土地利用现状方位图(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用红线标示拟用地规模,但坐标必需与勘察定界坐标一至)(原件)
6、在城市规划区规模内的,还需提交规划部分赞同暂时建造的书面证明(原件);
7、触及占用林地、水利设备用地等的,需供给相关部分赞同用地的书面定见(原件);
8、暂时用地协议(用地单位同土地所有者、运用者必须在合同上签字认可),暂时用地协议需注明,本协议自暂时用地赞同之日起收效(原件);
9、土地复垦计划批复(出产建造项目提交经赞同的《土地复垦计划陈述表》及《土地复垦计划评定表》) (原件);
10、地质灾害评价存案表
11、其它由法律法规清晰规则的材料。
检查通往后供给材料:
11、暂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暂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需注明,本协议自赞同暂时用地之日起收效(原件)。
12、暂时用地补偿清册(验原件收复印件);
13、法律法规规则的相关税费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查询:县局接到请求后,犁地维护股牵头,相关股室依据功能责任对地类、权属、暂时用地条件、地质灾害危险等进行实地踏勘,并在实地踏勘完毕后作出相应处理,再由耕保股归纳各股室定见提交局领导审定(7个工作日)。
(三)签定《暂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局领导审定后1个工作日告诉用地单位签定《暂时用地土地复垦协议书》。
(四)材料搜集全后,犁地维护股5个工作日内提出暂时用地检查定见, 组件上报州国土资源局(占用非犁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批阅)。
(五)交费、颁布《暂时用地赞同书》(3日)
有赞同权的国土资源部分检查通往后,犁地维护股3个工作日内告诉请求人到相关部分交纳有关税费费,接到赞同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告诉请求人到行政服务窗口收取《暂时用地赞同书》,请求人收取《暂时用地赞同书》后方可建造运用土地。
五、收费项目:
1、 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费,依据《贵州省土地管理法令》榜首十七条规则,收费规范为田15元/平方米、土10元/平方米、其它土地5元/平方米;当事人自行安排复垦的,经检验合格后,交还收取的土地复垦费。
2、犁地占用税(占用犁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犁地占用税暂行法令施行细则》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犁地占用税暂行法令》第十三条, 交税人在赞同暂时占用犁地的期限内康复所占用犁地原状的,经检验合格后,全额交还现已交纳的犁地占用税(此税由税务机关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