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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农村承包土地法的内容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31 17:26
每个当地都有土地,关于乡村承揽土地也有先关的规则,而且也有很好的开展,也是咱们心里知道的一点。那么法令上关于这点有哪些相关的规则呢?这是咱们都需求了解的一点,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沧州市乡村承揽土地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安稳和完善以家庭承揽运营为根底、统分结合的双层运营体系,赋予农人长时间而有保证的土地运用权,保护乡村土地承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乡村经济开展和乡村社会安稳,依据宪法,拟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乡村土地,是指农人团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人团体运用的犁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 国家实施乡村土地承揽运营准则。
乡村土地承揽采纳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内部的家庭承揽方法,不宜采纳家庭承揽方法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乡村土地,能够采纳投标、拍卖、揭露洽谈等方法承揽。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乡村土地承揽联系的长时间安稳。
乡村土地承揽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揽地不得生意。
第五条 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有权依法承揽由本团体经济安排发包的乡村土地。
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掠夺和不合法约束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成员承揽土地的权力。
第六条 乡村土地承揽,妇女与男人享有相等的权力。承揽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掠夺、危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揽运营权。
第七条 乡村土地承揽应当坚持揭露、公平、公平的准则,正确处理国家、团体、个人三者的利益联系。
第八条 乡村土地承揽应当恪守法令、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继续运用。未经依法同意不得将承揽地用于非农建造。
国家鼓舞农人和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增加对土地的投入,培肥地力,进步农业出产能力。
第九条 国家保护团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承揽方的土地承揽运营权,任何安排和个人不得侵略。
第十条 国家保护承揽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
第十一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别离按照国务院规则的责任担任全国乡村土地承揽及承揽合同办理的辅导。县级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农业、林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别离按照各自责任,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土地承揽及承揽合同办理。乡(镇)人民政府担任本行政区域内乡村土地承揽及承揽合同办理。
第二章 家庭承揽第一节 发包方和承揽方的权力和责任
第十二条 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归于村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乡民委员会发包;现已别离归于村内两个以上乡村团体经济安排的农人团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乡民小组发包。村团体经济安排或许乡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动村内各团体经济安排农人团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人团体运用的乡村土地,由运用该土地的乡村团体经济安排、乡民委员会或许乡民小组发包。
第十三条 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力:
(一)发包本团体所有的或许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团体运用的乡村土地;
(二)监督承揽方按照承揽合同约好的用处合理运用和保护土地;
(三)阻止承揽方危害承揽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四)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权力。
第十四条 发包方承当下列责任:
(一)保护承揽方的土地承揽运营权,不得不合法改动、免除承揽合同;
(二)尊重承揽方的出产运营自主权,不得干与承揽方依法进行正常的出产运营活动;
(三)按照承揽合同约好为承揽方供给出产、技能、信息等服务;
(四)履行县、乡(镇)土地运用总体规划,安排本团体经济安排内的农业根底设施建造;
(五)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责任。
第十五条 家庭承揽的承揽方是本团体经济安排的农户。
第十六条 承揽方享有下列权力:
(一)依法享有承揽地运用、收益和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的权力,有权自主安排出产运营和处置产品;
(二)承揽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权力。
第十七条 承揽方承当下列责任:
(一)保持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用于非农建造;
(二)依法保护和合理运用土地,不得给土地形成永久性危害;
(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责任。
相关常识:承揽土地典当条件要具有
(一)乡村土地承揽运营官僚合法获得,并具有具有法令效力的权属证明资料(如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证、合法合规的乡村土地承揽或流通合同);
(二)土地承揽运营权产权联系要明晰,契合“依法、自愿、有偿”的土地流通准则,乡村土地承揽运营权流通合同和相关手续契合国家法令、法规、方针;
(三)具有继续出产能力的果场、林场、养殖场、农业栽培基地及其它契合典当条件的乡村土地;(四)运营土地没有改动农业(或渔业、林业)用处。
以上便是相关的内容介绍,咱们一定要做好相关的了解。可是当咱们的承揽运营权遭到侵略的时分,就需求运用法令的兵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能够提起相关的法令诉讼。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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