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避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3 11:38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纳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办理进程中所发作的社会关系的法令标准的总称。那些情况下能够防止征收呢,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一)《个人所得税法》规则,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安排、国际安排颁布的科学、教育、技能、文明、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的补助、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稳妥补偿;
6、武士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则发给干部、员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薪酬、离休薪酬、离休日子补助费;
8、按照我国有关法令规则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与的国际公约、签定的协议中规则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免税的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法》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的,经同意能够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峻自然灾害形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同意减税的。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令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