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其它相关业务办理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3 09:48深圳市企业养老保险其它相关事务处理规则
(一)申领退休养老金材料受理日期的确认
契合《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则的职工,可向社保安排恳求处理按月收取养老金的手续。恳求材料完全的,承受恳求之日为受理之日;恳求材料不完全的,社保安排书面奉告其补齐材料,补齐材料之日为恳求受理之日。
(二)退休养老金发放的开端时刻及职责区分
申办退休养老金的恳求应在职工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当月(含特别工种退休的)向社保安排提出,社保安排将在受理当月完结审阅作业,并从审阅结束的下一个月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因为社保安排的原因致使审阅作业未在受理当月完结的,延误期间的养老保险待遇由市社保安排补发;因为企业或职工个人原因形成延误的,市社保安排不予补发。
(三)参与作业时刻的意义
指缴费年限(含视为缴费年限)的开端核算时刻。
(四)缴费年限的核算
缴费年限为职工在本市实践缴费年限与视为缴费年限之和。
1、本市实践缴费年限
指在本市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实践时刻。调入本市往后应参与本市养老保险而未参与的时刻,不核算为缴费年限。
2、视为缴费年限
指经本市劳作、人事部分赞同正式调入本市的职工参与社会保险曾经国家正式供认的原有接连工龄年限。
(1)超龄调入的职工由调入单位交纳超龄养老保险费后,其调入前的接连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2)未经本市劳作、人事部分调入而在本市作业的人员(含将户籍迁入本市的),其未在本市缴费的作业时刻不视为缴费年限。
(五)超龄退休的处理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应及时处理退休手续,中止缴交养老保险费。未及时处理而超龄退休的,除经安排人事部分赞同延期退休人员外,市社保安排中止收缴养老保险费。
市社保安排对到达退休年龄时契合按月收取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从受理后的下月开端按受理当月的规则计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曾经的不予补付。
经安排人事部分赞同延期退休人员,延期退休期间缴交养老保险费的,不核算缴费年限,不归入缴费指数的核算。
(六)过渡性养老金的核算方法
过渡性养老金=指数化月平均缴费薪酬×享用份额
(七)归侨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
归侨职工退休时,月根本养老金与当地弥补养老保险待遇之和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薪酬的,每月加发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薪酬5%的补助费。
(八)退职养老金的计发
先按退休养老金的方法核算,然后以此为基数减发养老金,与退休年龄比较每提早一年退职,相应减发养老金的1%。
(九)退休人员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调整
退休人员的根本养老保险待遇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详细调整份额根据本市上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和城镇职工月平均薪酬净增长状况予以核定,由市劳作保证部分报市政府赞同。
当地弥补养老保险待遇在退休时确认,往后不再调整。
(十)上半年退休与下半年退休的人员,其养老保险待遇在核算、调整方面的差异
在每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触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薪酬,按上二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薪酬核算;在每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计发其退休养老金时,所触及的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薪酬,按上年度本市城镇职工月平均薪酬核算。
在每年上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当年开端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在每年下半年退休的人员,从退休下一年开端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
(十一)离退休人员的逝世申报
离退休人员逝世的,其亲属应在其逝世后30日内,向市社保安排申报。
逾期不申报形成多收取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市社保安排追回多收取的金额,并处以多领金额等额的罚款。以诈骗手法多领养老保险待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职责。
(十二)在外地已退休的人员是否归入本市养老保险规模
在外地已退休的人员,不归入本市养老保险规模。在本市已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其缴费本金按原缴交份额交还企业和自己;已在本市处理退休的,撤销其享用养老保险金资历,并由市社保安排追回已收取的养老保险金。
(十三)初次参保企业中已有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处理方法
企业初次处理养老保险缴费时已有职工到达国家规则退休年龄并已在企业处理退休的,已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费应由企业按规则补交至其到达退休年龄时止。已退休职工契合到达规则退休年龄时可享用按月收取养老金规则的,市社保安排从受理后的下月开端按以下方法付出其养老保险待遇:职工到达规则退休年龄时应计发的月养老保险待遇 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后调整部分的根本养老保险待遇,受理曾经的待遇不予补付。
(十四)单位转制的养老保险处理
用人单位由机关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含企业化处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下同)或由企业转制为机关事业单位的,自转制下月起改按其转制后所适用的规则参与养老保险,转制前其已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仍按原规则履行。
(十五)机关事业单位暂时聘任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
机关事业单位暂时聘任人员,参照《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施行规则》参与养老保险。
(十六)特别工种注意事项
1、凡设有特别工种的企业,应每年向市社保安排报送特别工种名录。未按要求报送的,不予审阅。
2、凡恳求特别工种提早退休的企业职工,应准时向市社保安排申报。经审查后,将特别工种提早退休职工名单发还企业张榜公示10日。无异议的,则处理正式退休手续。
3、严厉依照原劳作部和1985年至1993年期间国务院有关职业主管部分赞同的特别工种名录批阅提早退休,不得私行扩大规模和跨职业参照履行。
4、对没有原始档案或原始档案没有记载特别工种作业经历的,不得作为提早退休根据。
5、关于曾从事多个特别工种岗位作业的职工,须按其从事其间一类(高空、特别深重体力劳作、高温、井下、有毒有害)工种的累计年限确认其处理提早退休所需的特别工种作业年限,在任何一类工种岗位的作业时刻都达不到年限要求的,不得处理特别工种退休。不同类型特别工种的作业年限不能累计核算。
(十七)特别状况的处理
1、对职工不能供给原始档案材料及本市劳作人事部分调令原件的处理方法:
(1)出世时刻按其户口簿和身份证的记载确认;
(2)缴费年限按其在本市实践缴交养老保险费的时刻核算;
(3)参与作业时刻以其在本市实践缴交养老保险费的开端时刻核算;
(4)如缴费年限不满《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则的10年或15年的,经自己书面赞同后按《深圳经济特区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则处理;
(5)企业职工处理退休后,如找回并提交原始档案材料及调令原件的,可在受理之后的下一个月起从头核发养老保险待遇,并补发新核发的养老保险待遇差额部分,但不补发利息;
(6)过渡性补助暂不计发。
2、对职工不能供给原始档案材料但持有调令原件的处理方法
(1)缴费年限按其在本市实践缴费的年限和调入本市时从内地转入的缴费年限兼并核算;
(2)参与作业时刻以其缴费年限的开端时刻核算;
(3)其他状况按上述第1条相关规则处理。
(十八)企业不按规则交纳养老保险费应承当的法律职责
企业不按规则交纳养老保险费的,市社保安排应宣布追缴通知书,企业须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市社保安排交纳养老保险费和滞纳金。滞纳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滞纳养老保险费的2‰交纳。
企业瞒报参保人数或缴费薪酬、不处理养老保险挂号或拒不供给有关材料的,市社保安排应当责令其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作保证部分可对企业处以50000元的罚款,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