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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推定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00:53
夫妻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产业,假如没有特别约好的,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同样地,关于夫妻财政,没有特别约好的,归于夫妻一起债款。那么,夫妻一起债款的推定是什么意思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矩:“离婚时,原为夫妻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应当一起归还。”依此规矩,若债权人建议一起债款,需证明债款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或该笔债款是否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出产。现实生活中,债权人可以经过要求债款人夫妻一起签字来承认债款人夫妻是否合意举债,但关于一方举债后是否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出产则毫无办法,债权人对此很难举证,形成许多一起债款无法确定。
婚姻法司法解说二第二十四条规矩,债权人就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此规矩经过夫妻一起债款的推定,将举证责任转移至债款人夫妻。依据举证责任规矩和立法原意,适用这一规矩的前提条件应是当事人两边均无法证明该笔债款是否用于债款人夫妻一起生活或出产。假如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款用于债款人夫妻一起生活或出产,或债款人可以证明该债款并未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出产,直接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即可作出裁判。假如此刻还机械地坚持适用婚姻法司法解说二第二十四条,那么债款人不但要证明该笔债款没有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出产,还要证明夫妻两边没有举债合意,显失公平,显着违反立法原意。司法实践中,对夫妻一起债款的推定应仅限于推定该债款已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出产,而不该一起再推定夫妻两边具有举债合意,不然,法令的天平将会从债款人一方又倾向债权人一方。
夫妻一起债款的推定不只涉及到夫妻之间产业的调整,更涉及到夫妻两边之外的债权人产业权力的维护。我国婚姻法并没有构建夫妻一起债款准则,只是在处理离婚产业切割问题时,提出了夫妻一起债款的推定规矩。这些规矩包含用处推定规矩、合意推定规矩和身份推定规矩。1950年婚姻法第二十四条及2001年婚姻法修正案第四十一条,都规矩了凡所欠债款用于夫妻一起生活的,即可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依据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矩,凡夫妻两边名义所欠债款,或许虽以夫妻一方名义所欠债款但经过对方赞同的,应当视为夫妻一起债款。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二十四条规矩:“债权人就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但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款人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许可以证明归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矩景象的在外。”
以举债时刻是否发生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也即夫妻两边的身份联系作为确定夫妻一起债款的规范。三项推定规矩在司法实践尤其在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上,存在很大的抵触与对立。要求债权人依据用处推定规矩或合意推定规矩证明借债用于夫妻一起生活,或许借债从事出产经营活动,而且其收益实践用于夫妻,不然承当举证不能的晦气结果,对债权人尤其是好心债权人来说很不公平。从夫妻内部来说,一方依据用处推定规矩的抗辩理由很简单建立。由此简单诱发夫妻两边彼此勾结,以离婚躲避法令,躲避债款的道德风险。而身份推定规矩将举证责任简直绝对地分配给了否定一起债款的夫妻一方,只有当他(她)举证证明债权人与债款人清晰约好为个人债款,或许债权人知道夫妻之间采取了约好产业制的景象下,才无需一起承当债款。其举证责任乃至比用处推定规矩推定中的债权人还要苛刻。审判实践中,也由“曩昔更多的夫妻两边勾结危害债权人利益”,发展到“更多的债权人与债款人勾结,危害对方爱人的利益”。
债权人就婚姻联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款建议权力的,应当按夫妻一起债款处理。此规矩经过夫妻一起债款的推定,将举证责任转移至债款人夫妻。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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