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税如何征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31 12:45房产税在各个地方都在施行,具有相应的征收规范。那么在北京关于房产税是怎样进行征收的,其规范又是什么?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的规则,但这又是比较重要的常识问题,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北京房产税怎么征收
(1)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根据的,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交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根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阅同类房产核定。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核算公式为:应交税额=房产原值×(1-30%)×税率(1.2%)
(2)按照房产租金收入核算交纳的,税率为12%。
核算公式为:应交税额=房产租金收入×年税率(12%)
相关常识:哪些房产能够免征房产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戎行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工作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一切非经营用的房产;经财政部同意免税的其他房产。
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状况外,交税人交税确有困难的,由税务机关核实状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现已税务机关同意享用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持续履行至原优惠期满停止。
北京房产税相关法令规则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组织:
为进一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法令》有关规则,切实加强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结合本市实践,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根据的,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核算交纳。
二、除法定免纳房产税的状况外,交税人交税确有困难的,由税务机关核实状况、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三、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交纳,交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四、本告诉自2016年7月1日起履行。本告诉发布前,现已税务机关同意享用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收优惠政策的,持续履行至原优惠期满停止。
关于北京房产税的征收规范,看完本文之后都清楚了吧,征收房产税需求恪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依法进行交纳,这是作为交税人的一种责任,这是本文为咱们做的具体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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