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08:29《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便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所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并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1、短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由于《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则:“国家实施土地使用权和房子所有权挂号发证准则”,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含房子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含房子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子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短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触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作法令效能。《物权法》第九条规则:“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变、转让和消除,经依法挂号,发作效能;未经挂号,不发作效能”。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具有法令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短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峻缩水。依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则:“住所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主动续期”。这一条规则使本来只要70年寿数的住所,得到“主动”延伸。使“住所”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令的方式建立下来。可是假如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