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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业务提成协议”引发的劳动争议劳动报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04:05

去年底到这家修建装修资料公司当事务员的小张,作业近两个月后因病请假,尔后虽然企业按劳作合同付清了薪酬、奖金、补助等劳作报酬,但小张屡次上门讨要事务提成未果。“最初进公司前老板容许有事务提成的。”现已半年没到企业上班的小张本年8月向南湖区人事劳作社会保障局裁定科提出了裁定要求,并出示了一份盖有企业公章的事务提成协议。
但当裁定科作业人员找到企业主,并出示该协议时,企业主却怎样也想不起来签过这份协议。由于公司接受的事务都是大型装修工程,即便是5%的提成,一笔事务也有几十万元,关于这样的协议,自己不会没有一点点形象。但细心看了协议上的公章的确没有问题,苦思冥想后,企业负责人置疑这份协议是“偷梁换柱”弄出来的,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细心查看了企业内部文书后,企业负责人作出了一个猜想:该企业的内部文书有个特色,正文与落款之间的空白空间特别大,“这份协议可能是把内部文书的正文部分截掉后,空白部分再打印上了协议内容。”
关于这起特别的劳作争议,裁定科科长吕祥松认为是能够防止的。劳作部门提示劳作者和企业,劳作者进单位前应约好好事务提成,并以书面形式构成约好,包含提成的付出条件等;一起企业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公章等,特别是企业内部文书要标准,防止呈现缝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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