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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3 18:59
我国乡村第一轮土地承揽从1983年前后开端到1997年止,承揽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揽从1997年开端,土地承揽期再延伸30年不变。土地承揽期再延伸30年,指的是土地家庭承揽经营的期限。要把土地承揽期再延伸30年不变落实到详细农户和详细地块;对承揽期限缺乏30年的,要补延到30年,保证家庭承揽经营长时间安稳。延伸土地承揽期后,按规则发包方与农户签定承揽经营合同,或许县以上人民政府一致印制并颁布土地承揽经营权证书。以法确认的土地承揽权和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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