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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起驾照可异地补换领和审验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01:05

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训练考试变革的新举措,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4月起驾照可异地补换领和审验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关于推动机动车驾驶人训练考试准则变革的定见》4月1日起施行:
实习期驾驶证记分处分力度变化大
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动机动车驾驶人训练考试准则变革的定见》,出台了一系列驾驶人训练考试变革的新举措。依照要求,公安部拟定完善配套准则,修正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运用规则》以下称公安部“139号令”,以规章方式细化固化变革办法,将于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自交通安全法施行以来,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及运用规则已历经4次修正,之前关于违法行为的记分均有调整。“139号令”沿用了“123号令”的规则,持续坚持了关于实习驾驶证、校车、大中型客货运车及危险品运输车的严峻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总记分分值达52项,关于违法行为记分规则未作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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