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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怀孕是非婚生子女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5 06:35
在离婚之前有些妇女没有重视自己的身体状况,办好了离婚手续之后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自己刚刚完毕婚姻联系,这时候怀孕就会忧虑孩子生下来名不正言不顺。那么,离婚前怀孕对错婚生子女吗?跟着听讼网小编一起来谈论下。
离婚前怀孕对错婚生子女吗?归于婚生子女。
婚生子女是男女两边在依法建立婚姻联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建立婚姻联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不合法同居、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甚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世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不合法婚姻的不同产品,但其法令地位却是相同的,承当相同的权力和责任。
非婚生子女抚育费的规范
“夫妻”一方担负抚育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爸爸妈妈两边担负非婚生子女抚育费的规范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月总收入”指薪酬总额,包含薪酬、奖金等。可申请法院查询令来查询。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有固定收入)确认。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一般参照《路途交通事故补偿项目参照规范》来确认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日子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别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特别请款是指子女长时间患有严重疾病、或子女残疾的。
非婚生子女抚育费和婚生子女抚育费适用于相同的法令,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被抚育、被教育的权力,不受任何轻视。假如离婚夫妻的某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数额给付子女抚育费,能够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婚姻法第25条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平等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加以损害和轻视。不直接抚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应当担负子女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日子停止。”因而,非婚生子女抚育费和婚生子女抚育费适用于相同的法令,非婚生子女享有相同的被抚育、被教育的权力,不受任何轻视。
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育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育,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育为准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两边因抚育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依据子女的权益和两边的具体情况判定。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及有关法令规定,从子女利益最佳准则动身予以妥善解决。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子女抚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在继离婚前怀孕后手足无措,就应该找听讼网律师来供给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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