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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不可以单独转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4:08
假如两边当事人要建立地役权的话,需求签定地役权合同。在地役权合同收效的时分,两边当事人就会建立地役权,需求依照合同的内容实行相应的责任。有的朋友就会疑问,地役权不能够独自转让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地役权不能够独自转让吗
一般情况下,地役权不能够独自转让
《物权法》榜首百六十四条 地役权不得独自转让。土地承揽经营权、建造用地运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起转让,但合同还有约好的在外。
本条是关于地役权从特点,有关地役权不得与需役地别离而独自转让的规则。由于地役权的建立有必要是有需役地与供役地一起存在,因此在法令特点上地役权与其他物权不同。地役权虽然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但它依然应当与需役地的运用权共命运,有必要与需役地运用权一起移转,不得与需役地别离而独自让与。
地役权的从特点,首要体现在三种景象:
榜首,地役权人不得自己保存需役地的运用权,而独自将地役权转让;
第二,地役权人不得自己保存地役权,而独自将需役地的运用权转让;
第三,地役权人也不得将需役地的运用权与地役权别离让与不同的人。总归,地役权只能随需役地运用权的转让而转让,假如违背r地役权的从特点就被以为行为无效。例如,甲为了自己房子采光便当,与乙房子设定了采光地役权,约好乙的房子不得修建二层以上修建,并办理了挂号。后来,甲将自己的房子转让给了丙,乙就在自己的房子上修建了三层小楼,丙恳求乙去除层,遭到乙的回绝。乙以为:地役权乃是他与甲设定,旁人不得享有。本案剖析以为,地役权与需役地共存亡,需役地既已转移至丙,为需役地所设定的地役权也当然转移至丙,除非当事人两边在建立地役权合一起另行约好。所以丙的建议应予支撑,乙的建议不建立。
地役权因以下原因此获得:
1、根据法令行为而获得。经由设定行为获得地役权,包含两种景象:一是以合同行为设定地役权;二是独自行为,如遗言行为设定地役权。
2、根据法令行为以外的原因此获得。一是因时效而获得,仅限于持续并体现的地役权;二是因承继而获得。
地役权因以下原因此消除:
1、土地灭失。土地灭失是任何故土地为标的的物权灭失的原因,但地役权不光由于作为其标的物的土地(供役地)灭失而消除,也因需役地的灭失而消除。
2、意图是是不能。设定地役权的意图事实上不能实现,即供役地事实上不能再供需役地便当时,地役权消除。例如汲水地役权因供役地水源干涸而消除。
3、供役地权力人免除地役权联系。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地役权因供役地权力人免除地役权联系而消除:榜首,地役权人违背法令规则或许合同约好,乱用地役权。地役权人乱用地役权包含多种景象:地役权人不按土地用处运用土地,而且导致了土地的永久危害,比如供役地为犁地,而地役权人将其用处改动,使之无法播种;地役权人不按土地的约好用处运用土地,经供役地权力人屡次正告、发掘池塘饲养等;地役权人逾越地役权合同约好的规模运用供役地,波折供役地权力人正常的出产和日子,虽经供役地权力人屡次交涉仍不改正;地役权人使用供役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等。第二,有偿使用供役地,约好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两次催告未付出费用。在有偿地役权合同实行中,需役地一方当事人依照地役权合同约好的数额和时刻向供役地一方付出费用是其应当实行的合同责任。若交费责任通过权力人在合理期间两次催告仍不实行付出费用的责任,则供役地一方当事人能够免除地役权联系。
4、扔掉。地役权人如将其地役权扔掉,供役地则因之康复其无担负的状况,地役权归于消除。但假如是有偿的地役权,地役权人扔掉地役权后,仍应付出地役权悉数期间的租金。
以上便是小编为您收拾的相关内容,地役权不能够独自转让,由于地役权是一种从权力,是需求跟着主权力的变化而变化的,是不能独自就地役权进行转让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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