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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中止有哪些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13:04
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间断的差异
1、既遂与未遂的差异
依照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刺进”为确定规范的,即男人的生殖器刺进到女子的体内为违法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假如强奸的是幼女,则以“触摸”为确定规范,即男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触摸就算违法既遂。
2、未遂与间断的差异
未遂指因为违法分子毅力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结违法意图,归于未遂;间断指违法分子自己在能完结违法意图的状况下,自己自动间断了违法的持续,归于间断。就强奸罪来说在日常实践中主要有几种状况不容易区别:一是因为男人或女子的生理原因形成不可能完结违法成果,如阳萎等;二是因为男人或女子的愚昧无知,致使没有发生违法成果,如男人不知道性交的办法;三是因为第三人的影响或被害人的抵挡,如被他人发现。四是目标不能犯,如女子为死尸、或所谓的女子为男人。上述四种状况都归于未遂。而假如行为人完全可以施行完强奸行为,仅仅因为自己的良知或被害人的恳求而间断的则归于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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