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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卖淫罪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30 04:39
网友发问:
逼迫卖淫罪的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葫芦岛律师为您回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履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止卖淫嫖娼的决议)的若于问题的回答》(199.12.11法发〔1992]42号)
四、怎样了解《决议》第二条第(三)项关于“强奸后迫使卖淫”的规则?
《决议》第二条第(三)项规则的“强奸后迫使卖淫”,是指强奸行为与逼迫别人卖淫的行为有联络,是逼迫别人卖淫的法定从重情节。因而,只定逼迫别人卖淫罪即可。假如强奸行为与逼迫别人卖淫的行为之间没有联络,则应当别离科罪,实施并罚。
五、哪些是安排别人卖淫罪、逼迫别人卖淫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决议》第一条第二款规则的安排别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安排别人卖淫的首要分子情节特别严重的;安排别人卖淫手法特别恶劣的;对被安排卖淫者形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安排多人屡次卖淫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的,等等。《决议》第二条规则的逼迫别人卖淫罪中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决议》第二条所列四项景象中特别严重的情节。在详细履行中,不该在这四项景象之外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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