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车辆“背户”的救济途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9 15:39讨论车辆“背户”的救助途径
轿车背户是在北京无法购车上北京车牌或没有摇到购车目标的人,使用北京本地人或具有购车资历人的名义购买车辆,这部分北京人或具有购车资历的人就叫背户,系车辆流转商场的存在的一种现象,并成为交通安全的一种新危险。
从事背车事务的是具有北京户口的人以及限购后具有购车目标的人,在背车族里,施某可谓“背车王”,在旧车交易商场混迹数年的人,曾先后替3786人背户,甚至有的人名下有1万多辆车。 因为背户存在巨大的法令危险,故许多背户要求吊销,但救助途径有限。
榜首、车辆处理所根据规则不承当职责。
车辆处理所根据法令授权进行行政许可挂号。《机动车挂号规则》第七条:“恳求注册挂号的:(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许进口机动车进口凭据;(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许免税凭据;(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保险凭据;(六)车船税交税或许免税证明;(七)法令、行政法规规则应当在机动车注册挂号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据”。第十九条:“恳求搬运挂号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恳求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据:(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搬运的证明、凭据;(三)机动车挂号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归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免除监管证明书》或许海关同意的转让证明;(六)归于超越查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能查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职责强制保险凭据”。
根据上述规则,背户最初是自愿供给身份证明等,车辆处理所方式检查后挂号,程序合法,不存在差错,无需承当职责。
第二、民事救助途径困难。
触及车辆、车主下落不明,立案难的问题。即便进行法院审理,实践购车人现在根据新政因无资历享用北京车牌,无法判定实行过户,民事救助途径缺失。
但笔者以为也并非没有救助途径,2006年8月22日北京市交管局公布《关于加强机动车挂号处理的布告》:“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处理,保证机动车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凡租借、借用别人身份证明处理机动车挂号的车辆所有人,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与车辆挂号所有人联络,并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处理局车辆处理所处理搬运挂号。逾期不处理的,经查验属租借、借用别人身份证明处理机动车挂号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处理局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法令》榜首百零三条的规则吊销机动车挂号”。《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议的行政机关或许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好坏关系人的恳求或许根据职权,能够吊销行政许可:(四)对不具有恳求资历或许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恳求人准予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以诈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吊销”。因而,根据规则根据好坏关系人的恳求或许根据职权,交通处理局能够吊销行政许可。
榜首、背户人向交通处理部门提出吊销恳求。
根据恳求及职权,交通处理部门收到吊销恳求后,应依法进行处理。如拒不实行或不予答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则,可向该行政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不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即行政不作为之诉,要求法院判令该行政机关实行职责。
第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之期限。
(1)行政复议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则,背户可在交通处理部门拒不实行或不予答复等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恳求。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恳求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检查。决议受理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恳求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则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能够恰当延伸,并奉告恳求人和被恳求人,可是延伸期限最多不超越30日。
(2)行政诉讼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则,①在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的情况下,恳求人不服复议决议的,能够在收到复议决议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议的,恳求人能够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在未通过行政复议程序的情况下,恳求人应当在知道作出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检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许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决,并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定。
综上,背户根据法令法规的相关规则并非无救助途径,但实践中能否发动相关程序,及时消除不稳定状况,笔者没有事例,需求实践中持续探索。
2013-06-04於養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