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16:53
近年跟着劳作纠纷案子的增加,其间单位申述要求劳作者承当补偿职责的案子也越来越多,今日听讼网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经历现就劳作者应当承当补偿职责的景象、归责准则、补偿方法、补偿规模总结如下。
劳作者需求承当补偿职责的景象有哪些
1、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违法免除劳作合同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存续期间,违背有关法令法规及合同约好免除劳作合同的行为。表现在劳作者没有依照《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则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首要包含:
(1)主动离任。即劳作者以私行离任、违约出走、不辞而别、换岗等方法强行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
(2)成心失踪。即长时间不回用人单位作业或与用人单位失掉联络。
2、违背保密条款。劳作者违背劳作合同中约好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需求补偿用人单位丢失。
3、违背竞业约束。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则,用人单位能够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中约好竞业约束条款。即约好劳作者(包含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职责的人员)在职期间和脱离用人单位后一守时期内,不得在出产同类产品或运营同类事务且有竞赛联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许自己出产、运营与原单位有竞赛联系的同类产品或事务。如若违背,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劳作合同法》第91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即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不得多头工作。
《劳作合同法》第86条规则:“劳作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则被承认无效,给对方形成危害的,有差错的一方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即劳作者就下列景象有必要承当补偿职责:
1、劳作合同因为劳作者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或改变的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
2、劳作合同因劳作者的原因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则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
《薪酬付出暂行规则》第16条规则, 因劳作者自己原因给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用人单位可依照劳作合同的约好要求其补偿经济丢失。经济丢失的补偿,可从劳作者自己的薪酬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越劳作者当月薪酬的20%。若扣除后的剩下薪酬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酬标准,则按最低薪酬标准付出。因而, 假如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了劳作者的补偿职责,用人单位能够依约好要求劳作者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9条规则:“雇员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人危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即劳作者有必要就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人危害担责。
假如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在劳作合同中没有约好劳作者的补偿职责,劳作者给用人单位形成了经济丢失,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其补偿,法令法规没有明确规则。个人认为,在这种景象下,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作者补偿。理由是:
①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作联系,不是民事权力职责联系,不适用民法的归责准则;
②除了《劳作合同法》规则的二种景象外,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向劳作者索赔的权力取决于两边的约好,假如没有约好,应当视为用人单位对该项权力的抛弃;
③在我国,立法者的原意是约束用人单位向劳作者索赔的权力。
劳作者的补偿职责归责准则
劳作者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用人单位有官僚求其承当补偿职责。
劳作者应当承当补偿职责的方法
1、用人单位丢失额确认后,劳作者直接向用人单位付出补偿金;
2、从劳作者自己的薪酬酬劳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越劳作者当月薪酬的20%,若扣除后的剩下薪酬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酬标准,则按最低薪酬标准付出;
3、劳作合同免除或停止时一次性付清补偿金。
对劳作者违背约好的保密职责,用人单位的丢失难以核算的,补偿额为劳作者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并应当承当用人单位因查询该劳作者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赛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
劳作者需求承当补偿职责的景象有哪些
1、违法免除劳作合同。违法免除劳作合同是指劳作者在劳作合同存续期间,违背有关法令法规及合同约好免除劳作合同的行为。表现在劳作者没有依照《劳作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则提早30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首要包含:
(1)主动离任。即劳作者以私行离任、违约出走、不辞而别、换岗等方法强行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合同;
(2)成心失踪。即长时间不回用人单位作业或与用人单位失掉联络。
2、违背保密条款。劳作者违背劳作合同中约好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需求补偿用人单位丢失。
3、违背竞业约束。依据《劳作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则,用人单位能够与劳作者在劳作合同中约好竞业约束条款。即约好劳作者(包含高档管理人员、高档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职责的人员)在职期间和脱离用人单位后一守时期内,不得在出产同类产品或运营同类事务且有竞赛联系的单位内任职,或许自己出产、运营与原单位有竞赛联系的同类产品或事务。如若违背,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
《劳作合同法》第91条规则: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没有免除或许停止劳作合同的劳作者,给其他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应当承当连带补偿职责。即全日制用工的劳作者不得多头工作。
《劳作合同法》第86条规则:“劳作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则被承认无效,给对方形成危害的,有差错的一方应当承当补偿职责。”即劳作者就下列景象有必要承当补偿职责:
1、劳作合同因为劳作者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或改变的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
2、劳作合同因劳作者的原因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则而被认定为无效,给用人单位形成丢失的。
《薪酬付出暂行规则》第16条规则, 因劳作者自己原因给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用人单位可依照劳作合同的约好要求其补偿经济丢失。经济丢失的补偿,可从劳作者自己的薪酬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越劳作者当月薪酬的20%。若扣除后的剩下薪酬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酬标准,则按最低薪酬标准付出。因而, 假如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在劳作合同中约好了劳作者的补偿职责,用人单位能够依约好要求劳作者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9条规则:“雇员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人危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雇主承当连带补偿职责的,能够向雇员追偿。”即劳作者有必要就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致人危害担责。
假如用人单位和劳作者在劳作合同中没有约好劳作者的补偿职责,劳作者给用人单位形成了经济丢失,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其补偿,法令法规没有明确规则。个人认为,在这种景象下,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作者补偿。理由是:
①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作联系,不是民事权力职责联系,不适用民法的归责准则;
②除了《劳作合同法》规则的二种景象外,用人单位是否享有向劳作者索赔的权力取决于两边的约好,假如没有约好,应当视为用人单位对该项权力的抛弃;
③在我国,立法者的原意是约束用人单位向劳作者索赔的权力。
劳作者的补偿职责归责准则
劳作者因成心或许重大过失行为给用人单位形成经济丢失的,用人单位有官僚求其承当补偿职责。
劳作者应当承当补偿职责的方法
1、用人单位丢失额确认后,劳作者直接向用人单位付出补偿金;
2、从劳作者自己的薪酬酬劳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越劳作者当月薪酬的20%,若扣除后的剩下薪酬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薪酬标准,则按最低薪酬标准付出;
3、劳作合同免除或停止时一次性付清补偿金。
对劳作者违背约好的保密职责,用人单位的丢失难以核算的,补偿额为劳作者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取得的赢利;并应当承当用人单位因查询该劳作者损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赛行为所付出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