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有关问题的思考建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9 03:27为研讨新形势下人事争议裁定作业有关问题,更好地推进作业开展,省人事争议裁定办于3月至8月进行了广泛深化的调查研讨。经过调研,发现了当时人事争议裁定作业中存在的一些首要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要加速人事争议裁定法律体系和准则建造,加强人事争议裁定队伍建造、理论研讨和作业保证等建议和定见。
一、当时人事争议裁定作业面临的首要问题
(一)知道问题。人事争议裁定作为人事部门的一项新事务,能否实在发挥其职能效果,首要要看各级领导、从事这项作业的同志和社会各方面怎么去知道它。整体上说,我们对人事争议裁定作业的知道和定位越来越精确、注重程度越来越高。但因为各方面原因,一部分领导和从事这项作业的同志对人事争议裁定作业的知道还不清楚、注重程度还不行。正是因为对人事争议裁定作业在新形势下怎么去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作业知道不清,对人事争议裁定作业怎么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作业知道不清,对人事争议作业怎么克服困难去处理各种对立知道不清,才导致一部分领导和同志以为人事争议裁定作业可有可无,没有多大效果,作业中存在一些能推则推、懒散松懈的风格。而社会各方面临人事争议裁定的公正性、法治性和权威性的知道,还远远没有到位;对人事争议裁定的信赖度,也没有对司法审判甚至信访作业的信赖度高。这些知道误差,特别是对人事争议裁定作业重要性的忽视都限制了人事争议裁定作业获得进一步的实质性开展。
(二)法规准则问题。人事争议裁定作业的法规准则问题一直是 “先天不足”。我们在作业中遍及感到:一是层次低。尽管《公务员法》明确提出“国家树立人事争议裁定准则”,但这仅是一个原则性规则,还短少相关详细可操作的专门法律法规。在程序法上,《人事争议处理规则》与《劳作争议调停裁定法》不可同日而语。在实体法上,现在有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则只停留在“规范性文件”层次,与《劳作合同法》等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二是空白多。人事管理的许多环节短少相应法规规则,遇到争议案子时缺少处理根据。三是欠配套。多为原则性规则,缺少配套的可操作的细则。四是有对立。各种规范性文件之间,前后规则不相共同的现象经常发作。例如触及人事争议裁定受案规模的规范性文件许多,《人事争议处理规则》、《关于在事业单位实施人员聘任准则的定见》、《外国文教专家聘任合同管理办法》等,这些文件在裁定受案规模上的规则尚不共同,难以一致掌握。上述问题既是各种人事争议发生的本源,也是现在人事争议处理作业最大困难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