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行政诉讼行为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7 08:03
波折行政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以波折行政诉讼行为的存在为条件。所谓波折行政诉讼行为,就是在行政诉讼中,诉讼参加人、参加人和案子以外的人成心打乱或损坏行政诉讼次序,波折行政诉讼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构成波折行政诉讼的行为的要件是:
1北匦胗蟹梁π姓诉讼的行为,即有波折行政诉讼的实践行为和损害结果。假如仅有波折行政诉讼的思维、目的,而未付诸施行,不能认定为波折行政诉讼。波折行政诉讼的行为包含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前者是指施行了法律所制止的行为,如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等;后者是指拒不施行法律规定的应当施行的行为,例如有义务帮忙履行人,对人民法院帮忙通知书拒绝履行的。不作为和作为都能够形成损害结果。
2北匦胧切姓诉讼进程中施行的行为。
行政诉讼进程包含行政案子的审理和履行进程,假如某一违法行为施行于行政诉讼开端曾经或许行政诉讼完毕今后,则该行为便不构成波折行政诉讼,然后也不能对行为人适用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只能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纳其他办法予以处理。
波折行政诉讼行为可能是在法庭审理中施行的,也可能是在法庭审理外施行的,不以法庭空间为限,但其行为结果有必要是波折行政诉讼的。例如案子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当庭凌辱、诋毁审判人员能够构成波折行政诉讼行为;某公民搬运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产业,虽然是在法庭外进行的,也构成了波折行政诉讼行为。
3北匦胧切形人成心施行的行为。
所谓成心,是指行为人在片面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波折行政诉讼的正常进行,但却有意施行这种行为。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有必要以行为人有片面成心为条件,即有意的作为或不作为,例如对诉讼参加人殴伤或许打击报复,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等。过错行为即便客观上波折了诉讼,也不能对行为人适用强制措施。
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以波折行政诉讼行为的存在为条件。所谓波折行政诉讼行为,就是在行政诉讼中,诉讼参加人、参加人和案子以外的人成心打乱或损坏行政诉讼次序,波折行政诉讼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
构成波折行政诉讼的行为的要件是:
1北匦胗蟹梁π姓诉讼的行为,即有波折行政诉讼的实践行为和损害结果。假如仅有波折行政诉讼的思维、目的,而未付诸施行,不能认定为波折行政诉讼。波折行政诉讼的行为包含作为和不作为两种方式。前者是指施行了法律所制止的行为,如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住的产业等;后者是指拒不施行法律规定的应当施行的行为,例如有义务帮忙履行人,对人民法院帮忙通知书拒绝履行的。不作为和作为都能够形成损害结果。
2北匦胧切姓诉讼进程中施行的行为。
行政诉讼进程包含行政案子的审理和履行进程,假如某一违法行为施行于行政诉讼开端曾经或许行政诉讼完毕今后,则该行为便不构成波折行政诉讼,然后也不能对行为人适用行政诉讼强制措施,只能依据有关法律规定采纳其他办法予以处理。
波折行政诉讼行为可能是在法庭审理中施行的,也可能是在法庭审理外施行的,不以法庭空间为限,但其行为结果有必要是波折行政诉讼的。例如案子被告的法定代表人当庭凌辱、诋毁审判人员能够构成波折行政诉讼行为;某公民搬运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产业,虽然是在法庭外进行的,也构成了波折行政诉讼行为。
3北匦胧切形人成心施行的行为。
所谓成心,是指行为人在片面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波折行政诉讼的正常进行,但却有意施行这种行为。行政诉讼强制措施的适用有必要以行为人有片面成心为条件,即有意的作为或不作为,例如对诉讼参加人殴伤或许打击报复,以暴力、要挟或许其他办法阻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等。过错行为即便客观上波折了诉讼,也不能对行为人适用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