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服务的征税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应注意什么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9 08:51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规模扩大到修建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日子服务业。关于修建业营改增的十问十答,你知道多少呢?
问题一:哪些是修建业增值税交税人?
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给修建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修建业增值税交税人。
单位以承揽、承租、挂靠办法运营的,承揽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总称承揽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总称发包人)名义对外运营并由发包人承当相关法令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交税人。不然,以承揽人为交税人。
问题二:修建服务的交税规模详细包含哪些?应留意哪些事项?
答:营改增后,修建业的交税规模主要按《出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许不动产》中的修建服务税目履行。该注释规则,修建服务,是指各类修建物、构筑物及其隶属设备的缔造、补葺、装修,线路、管道、设备、设备等的装置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事务活动。包含工程服务、装置服务、补葺服务、装修服务和其他修建服务。
留意:工程勘测勘探服务、修建图纸审阅、工程造价鉴证、工程监理等服务归于现代服务,不归于修建服务。
问题三:修建服务增值率的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答:修建服务适用的税率为11%;小规模交税人供给修建服务,以及一般交税人供给部分修建服务挑选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为3%。
问题四:清包工、甲供工程没有进项抵扣,怎么办呢?
答:1.一般交税人以清包工办法供给的修建服务,能够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以清包工办法供给修建服务,是指施工方不收购修建工程所需的资料或只收购辅助资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许其他费用的修建服务。
2.一般交税人为甲供工程供给的修建服务,能够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悉数或部分设备、资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收购的修建工程。
问题五:修建工程老项目有没有过渡办法呢?
3.一般交税人为修建工程老项目供给的修建服务,能够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修建工程老项目,是指:
(1)《修建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修建工程项目;
(2)未获得《修建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修建工程承揽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修建工程项目。
问题六:修建服务简易计税办法怎么确认出售额?能否扣除分包款?
答:试点交税人供给修建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出售额。
依照上述规则从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获得契合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有用凭证。不然,不得扣除。
问题七:供给修建服务有哪些税收优惠呢?
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供给工程项目在境外的修建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题八:供给修建服务的交税责任与扣缴责任发作时间怎么确认?
答:1.交税人发作应税行为并收讫出售金钱或许获得讨取出售金钱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交税人供给修建服务采纳预收款办法的,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交税人发作视同出售服务,其交税责任发作时间为服务完结的当天。
4.增值税扣缴责任发作时间为交税人增值税交税责任发作的当天。
问题九:供给修建服务,交税地址怎么确认?
答:1.固定业户应当向其组织所在地或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总组织和分支组织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或许其授权的财政和税务机关同意,能够由总组织汇总向总组织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
2.非固定业户应当向应税行为发作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未申报交税的,由其组织所在地或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补交税款。
3.其他个人供给修建服务,应向修建服务发作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税。
4.扣缴责任人应当向其组织所在地或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交纳扣缴的税款。
问题十:我公司到异地供给修建服务,应怎么交税?向哪里申报交税呢?
答:1.一般交税人跨县(市)供给修建服务,适用一般计税办法计税的,应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为出售额核算应交税额。交税人应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依照2%的预征率在修建服务发作地预缴税款后,向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交税申报。
2.一般交税人跨县(市)供给修建服务,挑选适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应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出售额,依照3%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交税人应依照上述计税办法在修建服务发作地预缴税款后,向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交税申报。
3.试点交税人中的小规模交税人跨县(市)供给修建服务,应以获得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付出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出售额,依照3%的征收率核算应交税额。交税人应依照上述计税办法在修建服务发作地预缴税款后,向组织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交税申报。
4.一般交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许计划单列市)供给修建服务在组织所在地申报交税时,核算的应交税额小于已预缴税额,且差额较大的,由国家税务总局告诉修建服务发作地所在地省级税务机关,在一守时期内暂停预缴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