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及开办条件分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17:09我国《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办法》规则, 存款人以单位称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处分为根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暂时存款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根本存款账户。根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处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求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下列存款人,能够请求开立根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团级(含)以上戎行、武警部队及涣散执勤的支(分)队、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安排、异地常设安排、外国驻华安排、个体工商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单位建立的独立核算的从属安排、其他安排。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告贷或其他结算需求,在根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经营安排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依照法令、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处资金进行专项办理和运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办理与运用,存款人能够请求开立专用存款账户:根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财务预算外资金、粮、棉、油收买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任基金、金融安排寄存同业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单位银行卡备用金、住宅基金、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汇缴资金和事务开销资金、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安排安排经费、其他需求专项办理和运用的资金。
收入汇缴资金和事务开销资金指根本存款账户存款人从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安排发作的收入和开销的资金。因收入汇缴资金和事务开销资金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应运用从属单位的称号。
暂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暂时需求并在规则期限内运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有下列状况的,存款人能够请求开立暂时存款账户:建立暂时安排、异地暂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