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辩护基本资料与技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6 11:21辩解律师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辩解基本资料与技巧
近来,因涉嫌虚开数亿元增值税专用发票,谎报自己收买“美国大西洋银行”而一度声名大噪的温州商人林春平昨日在温州市中院受审。虚开增值税发票再度成为人们重视的论题。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背国家发票办理规则,为别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别人为自己虚开、介绍别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
一、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构成特征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既侵略了国家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监督办理制度,一起又导致税款的丢失。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施行了虚开增值税支票的行为;所谓虚开有两层意义:榜首,底子不存在商品交易,惹是生非,虚拟商品交易内容和税额开具发票。第二,尽管存在实在的商品交易,但随意改动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款。虚开包含:为别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别人为自己虚开,介绍别人虚开。行为人只需施行其间一种,即可构成虚开。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一般都具有牟利的意图。
二、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量刑
依据《刑法》第205条的规则,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得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峻,给国家利益形成特别严重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产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构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
三、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立案规范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许致使国家税款上圈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应当依法科罪处分;
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归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
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归于“虚开的数额巨大”。
四、关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违法既遂与未遂的问题
依据刑法理论,行为犯不存在违法未遂与间断,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是行为犯,一经施行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即构成违法既遂,故不存在未遂与间断的问题。
五、此类案子辩解重视点
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科罪量刑是与虚开的税款数额有紧密联系,因而对税款数额的核算应予特别重视。公安机关搜集的依据系统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判定陈述》要给予特别重视。关于有罪仍是无罪或罪轻联系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