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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2 19:14
依照合同法,这种法令效能体现为二:一是标明当事人的约好得到法令的必定,当事人的合同权力会得到法令的维护;二是合同约好的内容开端实践实行。产业切割协议的效能内容也相应体现在两方面:两边当事人的约好得到法令的必定;两边当事人均应全面实行协议约好的内容。实行的要求彻底适用合同法有关实行的规则。

但值得注意的是,产业切割协议却不具有强制履行力,这一点与诉讼离婚中构成的调停书不同,调停书中的产业处理的内容尽管也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成果,但这种协议是在法官的掌管下进行的,其内容的合法性通过司法检查,所以,调停书中的产业处理部分具有强制履行力。而产业切割协议则不同,法令并没有赋予婚姻登记机关对产业切割协议内容的合法性的检查职权,婚姻登记机关只在形式上进行检查。因为未通过司法检查,因产业切割协议的实行发作争议时,与其他合同相同,必须先通过合法性检查。如其合法性得到承认,待构成裁判文书后,可申请履行。
所以,产业切割协议后不得在离婚诉讼中作为产业切割的根据。产业切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彻底独立的离婚准则,二者在详细程序操作上是不行互用或混淆的。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准则贯穿了包含产业切割在内的每一个环节。在产业切割协议中,一方可将自己的产业以产业切割的名义给予对方都可(与此比照,诉讼离婚中则只切割夫妻共同产业,处理一方个人产业只能出于其他理由。)。接受协议离婚中的自愿准则的产业切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行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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