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认定,概念,特点,量刑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7 02:23
重婚罪的确定,概念,特色,量刑是什么
重婚罪,是指有爱人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树立夫妻关系,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
定本罪时,首要应留意区别本罪与非罪行为的边界。有一些由于特别原因引起的重婚行为,如遭受自然灾害外出营生而重婚的,因爱人长时间下落不明,构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与别人成婚的,被拐卖后再婚的等,由于这些重婚者的片面恶性较小,所以,可不以重婚罪论。通奸或许不合法同居行为,如没有构成现实婚姻关系的,不能构成重婚罪。
依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则,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爱人而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详细而言分为二类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爱人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成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是指自己无爱人,但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人。
4.本罪在片面方面是成心。详细表现为:榜首,有爱人的人明知自己有爱人而与别人成婚。假如行为人以为自己的爱人已逝世而与第三人成婚的,不构本钱罪。第二,无爱人的人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其成婚。假如无爱人的人遭到有爱人的人的诈骗,误以为对方没有爱人而与其成婚的,无爱人的人可不构本钱罪,而由有爱人的人独自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是指有爱人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树立夫妻关系,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
定本罪时,首要应留意区别本罪与非罪行为的边界。有一些由于特别原因引起的重婚行为,如遭受自然灾害外出营生而重婚的,因爱人长时间下落不明,构成家庭生活困难又与别人成婚的,被拐卖后再婚的等,由于这些重婚者的片面恶性较小,所以,可不以重婚罪论。通奸或许不合法同居行为,如没有构成现实婚姻关系的,不能构成重婚罪。
依据刑法第258条的规则,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
本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1.本罪侵略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爱人而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详细而言分为二类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爱人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别人成婚的人。二是相婚者,是指自己无爱人,但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人。
4.本罪在片面方面是成心。详细表现为:榜首,有爱人的人明知自己有爱人而与别人成婚。假如行为人以为自己的爱人已逝世而与第三人成婚的,不构本钱罪。第二,无爱人的人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其成婚。假如无爱人的人遭到有爱人的人的诈骗,误以为对方没有爱人而与其成婚的,无爱人的人可不构本钱罪,而由有爱人的人独自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