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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坐牢就不用还钱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6 07:11
信誉卡欺诈罪是要处分款的,有的人会问现已坐牢了这个罚款是不是就不必交纳了,必定不是,坐牢和还钱是两码事,不论做多久到时候都会还钱的,要是不还钱能够请求强制执行。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信誉卡欺诈罪坐牢就不必还钱了吗
依据刑法第196条规则,信誉卡欺诈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违背信誉卡办理法规,运用信誉卡进行欺诈活动,骗得资产数额较大的行为。运用信誉卡,一般是指运用假造的、报废的信誉卡或许冒用别人的信誉卡、恶意透支的办法进行欺诈活动。信誉卡欺诈罪是欺诈违法的一种,该罪和欺诈罪之间是特别法和一般法的联系,信誉卡在该罪中是违法东西,而不是违法目标。行为人以信誉卡作为违法东西进行欺诈活动的,按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准则,以本罪科罪处分。因而,信誉卡欺诈罪,简言之便是运用信誉卡表现的信誉所施行的欺诈违法活动。
信誉卡欺诈罪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进行信誉卡欺诈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运用假造的信誉卡,或许运用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誉卡的;
(二)运用报废的信誉卡的;
(三)冒用别人信誉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超越规则限额或许规则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偷盗信誉卡并运用的,按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则科罪处分。
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超越规则限额或许规则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景象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则的“以非法占有为意图”:
(一)明知没有还款才能而很多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动联系方式,躲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搬运资金,藏匿产业,躲避还款的;
(五)运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违法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则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许没有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信誉卡欺诈罪坐牢去了不论还款什么事,该坐牢的就去做,该还款的就还款,互不影响不过有些状况是对方没有才能归还这个罚款,那么能够等罪犯的刑满出来后再还。你能够咨询听讼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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