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亲子关系证明书有用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8 02:29有些人不想要与自己的爸爸妈妈再存在亲子联系,觉得爸爸妈妈从来没有照料过自己,有亲子联系就等于没有,于是就会去隔绝亲子联系,两边也达到共同的定见,签订了证明书。那么,隔绝亲子联系证明书有用吗?
隔绝亲子联系证明书有用吗?没有用。
亲生父女假如签下隔绝联系证明书后,没有法令效力;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彻底民事行为能力人。
《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维护。
夫妻两边有实施计划生育的责任。
爸爸妈妈有抚育教育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成年子女有奉养搀扶爸爸妈妈的责任。
制止损坏婚姻自由,制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在我国法令没有规则能够隔绝父女联系一说,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爸爸妈妈是法定监护人,爸爸妈妈年迈时子女是法定奉养人,均是法定责任人,法令不允许一方隔绝联系!
年满18周岁后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相关,法令也没有规则,也无需隔绝联系。因而,欲经过法令程序隔绝父女联系是走不通的。
如养爸爸妈妈子女联系、继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由法令认可而人为设定的,能够因所拟制的亲属联系依法免除而停止。而天然血亲的亲子联系是根据子女的出世现实而发生的,这种亲子联系是不能经过法令程序人为停止的,也不能经过登报声明或两边协议而隔绝。
1、天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根据子女的出世现实而发生的,天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不能经过法令程序或其他方法人为地免除的,只能因爸爸妈妈子女一方的逝世而停止。如我国《婚姻法》规则:“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而有关脱离天然血亲联系的声明当然也是无的。
2、拟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是根据收养或再婚的法令行为以及现实上的抚育联系的构成,由法令认可而人为设定的,如养爸爸妈妈和养子女间的联系。这种拟制血亲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能够因一方的逝世而停止,也能够因所拟制的亲属联系依法免除而停止。如收养联系免除后,养爸爸妈妈与养子女间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天然免除。
要是在隔绝亲子联系、修正亲子联系方面需求协助的话,能够在线咨询托付听讼网专业律师来协助你,他们是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