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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规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13:29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职责确认规矩:
1、因当事人差错行为形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差错行为对发作交通事故所起效果以及差错的严峻程度,确认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职责(以下简称职责)。
确认交通事故当事人差错行为对发作交通事故所起的效果以及差错的严峻程度,应当以当事人差错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和对方躲避的可能性作为根据。
2、对当事人的差错行为,根据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状特征和所起效果,分为自动型、被迫型、缺失型三类:
(一)自动型行为是指与对方接近时忽然改动运动状况,形成对方难以躲避的严峻差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首要以上效果;
(二)被迫型行为是指处于继续安稳运动或许停止状况,对方可以采纳办法躲避的一般差错行为,在交通事故中起非必须效果或许不起效果。可是停止状况的被迫型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起首要以上效果;
(三)缺失型行为是指不具有安全驾驭才能或许存在安全隐患的差错行为。缺失型行为关于应当防止的交通事故未能防止的,起首要以上效果;难以防止的,起非必须效果或许不起效果。
评判缺失型行为关于交通事故的发作是否应当防止、停止状况的被迫型行为能否被对方及时发现,应当以法律法规对安全驾驭的要求和一般驾驭人的安全驾驭才能作为根据。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验判定的基础上,根据查明的交通事故现实和当事人的差错行为,确认当事人的差错行为所属类型和效果巨细。
当事人一起有两种以上差错行为,以其间效果大的一类行为作为确认当事人职责的根据。可是其它差错行为应当在交通事故确认书中载明。
4、因一方当事人的差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确认为悉数职责。
因两方当事人的差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按照下列规矩确认当事人职责:
(一)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自动型差错行为的,负首要职责;
(二)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被迫型差错行为的,负非必须职责。可是停止状况的被迫型差错行为难以被对方及时发现的,负首要职责;
(三)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有缺失型差错行为,该行为关于应当防止的交通事故未能防止的,负首要职责。难以防止的,负非必须职责;
(四)两方当事人差错行为适当的,各负平等职责。
因三方以上当事人的差错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对比前款规矩确认当事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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