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失业金具体是怎么计算的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0 01:33

赋闲金详细是怎样核算的呢
依据《江苏省赋闲稳妥规则》中第二十二条赋闲人员赋闲前用人单位和自己累计缴费满1年缺乏5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缺乏10年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从头工作后,再次赋闲的,缴费时刻从头核算,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与前次赋闲应当收取而没有收取赋闲稳妥金的期限兼并核算,最长不超越24个月。确认赋闲稳妥金收取期限的详细办法,由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规则。第二十三条赋闲稳妥金的规范,缴费不满10年的,依照赋闲人员赋闲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认;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依照赋闲人员赋闲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认;缴费20年以上的,依照赋闲人员赋闲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认。
>工作日延伸劳作时刻的,依照不低于自己薪酬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付出加点薪酬;
(二)在休息日劳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组织平等时刻补休的,依照不低于自己薪酬的百分之二百付出加班薪酬;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作的,依照不低于自己薪酬的百分之三百付出加班薪酬。 一起,第二十九条 劳作者依法享有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晚婚晚育假、节育手术假、女员工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刻、男方护理假、工伤员工罢工留薪期等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作者供给正常劳作并付出其薪酬。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