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的告知程序具有什么意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8 04:36行政处分的奉告程序是指依照《行政处分法》的规则,行政处分机关在作出处分决议之前或之后,把作出行政处分决议所依据的现实、理由、当事人的法定权力以及行使权力的方法和途径,经过必定的途径通知被处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
一、行政处分事项奉告的含义
《行政处分法》第三十一条规则“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分决议之前,应当奉告当事人作出行政处分决议的现实、理由及依据,并奉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在随后的条款上规则了行政处分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可见在行政处分的三种程序中,行政机关都有奉告当事人现实、理由及依据,并奉告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力的责任,当事人都享有陈说、申辩的权力(见第三十二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说申辩权、听证权、寻求救助权。因而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分决议过程中奉告当事人权力,这样既可以让当事人陈说申辩案子的具体状况,充沛保护本身的权益,又便于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案情,归纳判别案子的真实状况。
二、行政处分事项奉告的途径
事前奉告的途径
选用简易程序决议的行政处分案子,一般可选用查询人员口头奉告方法,在查询人员对案情基本状况查询结束后,在作出处分决议前直接奉告当事人享有的知情权、陈说申辩权,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说申辩定见,依据查询状况和获得的依据,结合当事人陈说申辩的理由,合理合法地作出行政处分决议。
而选用一般程序决议的行政处分案子,则一概选用书面形式奉告。依据《行政处分法》第三十八条规则,案子查询完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查询结果进行检查;对情节杂乱或许严重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分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团体讨论决议。
依据《行政处分法》的规则,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分程序(除简易程序外)划分为查询和检查两个阶段。那么行政机关在作出处分决议之前,对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力应当怎么奉告当事人,在哪一道环节上奉告。各行政机关的内部规章规则的奉告途径不一样。依据不同行政机关的行政规章的规则,现行奉告程序有三种类型:
一是将奉告程序清晰为查询机关的责任,这样规则的行政机关有税务部分、药品监督管理部分、广播电视部分、司法行政部分、出版部分等;
二是将奉告程序清晰为检查组织的责任,如工商行政管理、技能监督、环保、交通等部分;
三是对奉告程序未清晰规则由哪一环节进行,如价格管理、建造、文明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