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01:5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两边自愿离婚的志愿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共同的定见)
持有内地婚姻挂号机关颁布的结婚证。
需求带着的证件有:
两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名字、出世年月日应相共同,不然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两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相片。
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的景象:
1、夫妻两边未亲身参与的;
2、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资料不完全;
4、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挂号不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律师劝告: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完全决裂。
2、从法令视点,夫妻共同产业是参半切割,不因一方存在差错而少分或不分。
3、离婚协议以挂号离婚为收效要件,假如未处理离婚挂号手续,两边现已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产业约好不具有法令效力。
4、为防止挂号离婚后处理遣留问题的费事,主张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