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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小知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4 12:39
导读: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挂号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两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两边当事人的合意而免除的离婚方法。《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则,男女两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两边有必要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离婚。婚姻挂号机关查明两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则中未运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则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比较具有如下特色:
1、程序简易、快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实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敌视和仇视。
本质条件有哪些呢?
主体要件
依法处理了结婚挂号的合法爱人。即不包括不合法同居的男女两边也不包括现实婚姻。
合意要件
要求“两边自愿”即爱人两边就离婚问题达到一起的意思表明,而且这种意思表明有必要实在、自愿。因受对方或别人的诈骗、钳制或因严重误解所作出的离婚的意思表明无效。
其他要件
有必要具有“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的法定要件。“恰当处理”是指协议离婚两边当事人就子女抚育和产业问题处理达到协议。其间,子女问题恰当处理,包括未成年人子女由何方承当监护职责,子女的抚育费和教育费怎么担负,子女的姓氏是否改动等。产业问题,包括一起产业合理的切割与处理,对一起债款的分管,对住宅的分配,对日子困难方的经济协助等内容。而且,以上条件也是离婚协议书所应当包括的内容。
相关常识:请求挂号离婚需求的证明
《婚姻挂号管理法令》现已失效,依据《婚姻挂号法令》的规则: 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两边应当一起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挂号机关处理离婚挂号。 处理离婚挂号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自己的结婚证;
(三)两边当事人一起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处理离婚挂号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裔、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则的证件、证明资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通行证、身份证,华裔、外国人还应当出具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世界游览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两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明以及对子女抚育、产业及债款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起的定见。 处理离婚挂号的当事人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到离婚协议的; (二)归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挂号不是在中国内地处理的。 婚姻挂号机关应当对离婚挂号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并问询相关状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育、产业、债款等问题达到一起处理定见的,应当当场予以挂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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