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公证费用收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21:02我想将一套房产立遗言给儿子,只要购房合同,无房产证,[旧村改造房]。能办公证吗?律师见证管用吗? 感谢闵韩的答复,但你还没彻底了解我的问题。首要不存在我夫妻定见不合。第二,房子都暂时没证。第三,卖斗室在即,不赠而借,不处理好大房,就会开罪儿媳。第四,什莫都不做,死后必定胶葛。
律师回答:
关于归于你的产业你能够恣意处置,当然只要不违反国家、团体或别人利益。
可是,你即将处置的夫妻共同产业,应当说不是你个人就具有处置权的,也便是说一套20万的房子,你所能够处置的就只要10万的分额,当共有人一方脱离的时分,其遗产就只要10万,其他给另一方一切。
还有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证明房子的一切权,处理遗言公证不容易,不清楚你所说的房子的性质怎么。
遗言的见证只对口头方式和代书方式(承继法第17条、18条)具有严厉的要求,其他的都没有详细的要求,你能够参阅一下承继法第16条到第22条。
第十六条 公民能够按照本法规则立遗言处置个人产业,并能够指定遗言执行人。
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指定由法定承继人的一人或许数人承继。
公民能够立遗言将个人产业赠给国家、团体或许法定承继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
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以录音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能够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能够用书面或许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言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约束行为能力人;
(二)承继人、受遗赠人;
(三)与承继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言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承继人保存必要的遗产比例。
第二十条 遗言人能够吊销、改变自己所立的遗言。
立有数份遗言,内容相冲突的,以最终的遗言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言,不得吊销、改变公证遗言。
第二十一条 遗言承继或许遗赠附有责任的,承继人或许受遗赠人应当履行责任。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责任的,经有关单位或许个人恳求,人民法院能够撤销他承受遗产的权力。